她接種疫苗出現不適打官司贏了! 疾管署將召集審議小組重新審議
林女接種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向衛福部救濟但遭拒,林女接著提出行政訴訟,最新判決出爐,法院認為林女有權申請救濟,要求衛福部應重組審議小組鑑定重做決定。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管署今(6)日回應,將按法院判決,召集審議小組,依其法律見解重新審議。
林姓女子於2015年接種二價HPV疫苗後,出現腳踝和膝蓋疼痛等症狀,接種第二劑後更出現走路跛行、手指及手腕腫痛的情況,最終被診斷為關節炎。林女認為這些症狀是疫苗的後遺症,遂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救濟。
衛生福利部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認為,林女的病症與接種疫苗無關,因此決定不予核發救濟金。林女隨後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訴願及處分,並要求衛福部核定救濟金120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林女的勝訴,衛福部隨後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上個月判決,撤銷衛福部原不予救濟的決定,命其重新組織審議小組,依照法院的見解重新進行判斷。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人民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受到《憲法》保障,接種疫苗是有效的防疫手段,但如果人民因配合國家政策接種疫苗而遭受不可預期的健康損害,屬於個人的特別犧牲,國家應依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最高行認為,衛福部審議小組不受衛福部監督指揮,審議小組的鑑定具備高度科學或專業醫療,行政法院原則上應該尊重審議小組判斷,只能採取較低密度的審查。但法院審查發現,當年的審議小組成員曾異動,出現組織不合法的程序瑕疵,衛福部據此做成的處分當然有違誤。
衛生福利部疾管署表示,林女於2019年5月申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於2019年11月審定其病症與疫苗接種無關,故不予救濟。林女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2年10月一審判決,撤銷衛福部不予救濟的決議。衛生福利部對此上訴,最終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見解,命衛福部重組審議小組進行重新鑑定。
有關最高行政法院指出,預防接種與個案受害情形關聯性之判斷,不應僅依據以人口群體為基礎之醫學實證,尚應綜合審酌個案受害狀況及所有相關因素,故判決審議小組應召集合法會議,依照前述見解,重新鑑定其關聯性,決議是否給予救濟及審定給付金額。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針對每件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申請案件,皆會調閱其就醫病歷、臨床檢查、實驗室檢驗結果等相關資料後,送審議小組進行鑑定審議,並非僅以醫學實證作為唯一之審議資料,實務作法與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並無違背。針對本件申請案,衛生福利部將按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召集審議小組,依其法律見解重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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