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大的官威! 農會總幹事要主任吐回年終獎金判10月

新竹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劉德威,退休後獲聘擔任農會總幹事,要求農會四名主任,各吐一個月的年終獎金。四人忌憚劉德威握有人事權,只能乖乖配合,法官審理後,認為劉德威法治和誠信觀念有所偏差,有予以刑法矯正之必要,依背信罪名判劉德威10個月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指出,被告劉德威曾擔任新竹縣政府民政處副處長,退休日起接受新竹縣農會委任擔任總幹事,2018年初新竹縣農會核發年終獎金之際,劉德威要求會務部、推廣部、供銷部及會計部四位主任,需繳回扣除所得稅20%後的一個月年終獎金,四人因忌憚劉德威握有考核獎賞、職務調度的人事權限,分別從薪資帳戶提領款項,再裝進大信封內,將錢交給劉德威。

法官認為劉德威此舉導致新竹縣農會因此溢發年終獎金,而造成總盈餘額度減少,導致影響下一年度可提撥之法定公積、公益金、農業推廣費、訓練經費及理監事等工作人員酬勞金等費用,致生損害於新竹縣農會財產約四十五萬元。

被告劉德威矢口否認有任何背信犯行,辯稱總幹事有權決定員工年終獎金月數,而且年終獎金並不需要按照年度任職期間比例核發,所以他並未溢領。

法官認為劉德威每個月有八萬兩千多元薪資,還有特別費可運用,卻以本案手法取得其不應領取款項,損害新竹縣農會財產,且被告犯後始終不見悔悟,可見法治及誠信觀念均有偏差,自有使其接受相當刑罰處遇予以矯治之必要,法官因而依背信罪判刑十個月,犯罪所得卅八萬元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