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肝診所等違規疫苗施打!三診所各罰200萬

文 / 景點+ 秀智整理報導

好心肝診所違規施打疫苗事件,19日台北市疫情記者會中也提出說明。好心肝、禾馨、合眾三家診所各罰200萬,衛生局相關人員則送考績會。

圖 / 台北市政府,以下同

好心肝診所事件的調查報告,包括衛生局局長、疾管科承辦科長、專員和股長被認為涉有行政違失,除黃局長為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其餘3人將交由該機關考績會檢討行政責任。

副市長黃珊珊指出,在實施擴大疫苗接種計畫之前,市府並未配發任何COVID-19疫苗給一般診所,僅配發給北市醫院,當時中央流行疫苗指揮中心開設第1到3類施打,所以好心肝、禾馨和合眾當時就取得疫苗,雖然沒有違反中央規定,但顯然已違背台北市當時政策。

政風處長沈鳳樑說明調查結果。好心肝診所事件前,禾馨診所已於5月31日~6月8日間,分5次拿到共85瓶疫苗。主要是5月30日時,民意代表(後北市長柯文哲透露為立委高嘉瑜)跟衛生局黃局長轉達禾馨診所的疫苗需求,黃局長交由衛生局PM蔡姓專員來評估、聯繫,後來陸續核發疫苗。

好心肝診所的部分則是在5月20日時,就表示希望取得疫苗施打,因此一直聯繫衛生局窗口吳姓股長,但當時衛生局並未同意、而予以拒絕。到6月1日,市府通函調查各醫療院所加入北市擴大施打疫苗合約診所之意願,好心肝診所在6月2日即送交意願書給衛生局,同時再次表達希望拿到疫苗幫診所人員和義工施打。

當時股長基於已給過禾馨診所疫苗,加上好心肝診所也填具施打意願書,屬於合約醫療院所,所以6月7日在PM蔡姓專員請假情形下,沒有簽呈就直接同意給15瓶。

到6月8日,好心肝診所再表示還有需要,診所這邊都可以打完,吳姓股長於當天中午的科內討論中提出報告,當時余姓科長在場,認為只要施打對象對了就可以給,因此再給好心肝診所100瓶,總共加起來115瓶。

合眾診所則是最後還有2瓶疫苗是透過中正區健康中心,詢問轄內有無大型醫療院所需要,合眾診所回報有需要,因此把這2瓶給合眾診所。

沈鳳樑提到,因為6月9日北市疫情指揮中心會議中(市長)有裁示,0602專案必須在期限內盡量打完,因此在期限的壓力下,衛生局就這樣給出去了。

黃珊珊進一步指出,有關這三家診所是否有違反中央和傳染病防治法未符施打對象的規定,目前為止,好心肝診所的部分已查明清楚,大部分都非第1到第3類人員,因此下週市府會送出裁罰書,各裁罰200萬元。

禾馨診所部分還在比對名單中,下週會請該診所來做行政說明。合眾診所部分已做過清查,大部分都是該診所醫事人員。黃珊珊說,如有進一步的清查結果,會再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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