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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外清潔員自製"執行公務"車牌 屏縣府:違法

屏東縣 / 鍾孟翰 邱君萍 許文男 報導

近期有民眾在屏東市區發現1輛機車,車牌上夾著紅色的紙,寫著「執行公務中」,下面還標示「屏東縣政府」製,照片被PO上臉書社群,不少網友都說,可能是開玩笑的,不過,事實上掛上這「執行公務」的車牌,是屏東縣府的1名委外清潔工,因為公園區域很大,需要在公園裡騎車移動打掃,自製了1張這樣的車牌掛著,縣府表示,確實不妥,交通隊說,已經違法將會開罰。

機車夾著1張紅車牌,寫著公務執行中,還是屏東縣政府製作的,這輛機車出現在屏東市區路上,被人拍照PO網,不少網友留言,說應該是騎士開玩笑的,PO文的民眾說,他只是覺得奇怪,怎麼會有這樣的車牌 ,而事實上,被拍到的這名騎士,是屏東縣府委外的清潔工,負責打掃的是萬年公園,看看現場的清潔工機車上也有工作證,不過是白色的,掛在車頭上寫著執行公務,有執行的時間還有負責單位的用印。

公園清潔工說:「縣政府授權給我們說,公園裡面要維護養護的,所以我們可以騎進來。」公園很大,讓清潔工打掃時,可以騎車進到公園裡,只是怎麼被拍到的紅色公務執行證,跟別人的都不一樣,公園清潔工說:「他一下子沒想到啦,忘記不能掛那樣啦。」清潔工同事說,當事人只是為了方便,也沒想到這樣是不對的,縣府表示將會進行告誡,不過交通隊說,已經違反道交法,屏東縣交通隊勤務組分隊長鍾志杰說:「牌照安裝其它器具致無法辨認牌號,處汽機車所有人,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的罰鍰。」公園清潔人員自製車牌騎上路,圖方便卻因此被檢舉,還吃上罰單,真的是跟錢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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