姪子提告!婆婆遺產稅風波落幕 楊麗花確定付3395萬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楊麗花等6人確定要賠償遺產稅3395萬餘元。(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母親在1992年身亡後,留下一筆上億元遺產稅未繳,最後由洪文棟姪子繳納完畢,回頭再向繼承人索討;二審法官重新計算股票價額及遺產占比,改判洪文棟必須負擔3395萬4537元,此一部分由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連帶賠償,至於鄭洪玉崑部分維持不變,仍須賠償4476萬7954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洪文樑兒子律師主張,洪彭瑞蘭死亡後,遺產稅加上罰鍰高達1.5億多元,除此之外,新光集團公司股票價值1.3億多元;洪文樑兒子表示,父親身亡後,他與洪文棟、鄭洪玉崑簽立協議,由他負責繳納1.4億多元,遺股則作為他的補償。
但洪文樑兒子繳完1.4億元後,洪文棟及鄭洪玉崑並未配合過戶股票,他憤而向洪文棟繼承人及姑姑鄭洪玉崑提告,請求變更股票登記,或依照協議書內容要求洪文棟前妻所生4名子女、楊麗花、私生子等6人連帶返還4476萬元,姑姑鄭洪玉崑則要獨自返還4476萬多元。
洪文棟繼承人及鄭洪玉崑律師解釋,協議書並未記載洪彭瑞蘭遺股只給洪士鈞,再者,洪士鈞承諾用股份抵繳稅款,洪文棟、鄭洪玉崑亦分別繳納遺產稅1.1億多元及2841萬多元,並非如洪士鈞所說未繳納遺產稅,建請法院判洪士鈞敗訴。
法官指出,根據協議書內容,洪士鈞並無理由要求被告變更股票登記,但洪士鈞用洪彭瑞蘭遺留股票代繳遺產稅,前提是遺股能夠全數抵繳遺產稅,一旦無法抵繳,約定便不存在。
法官認為,洪士鈞繼承股票無法抵繳遺產稅,因此約定並不存在,但洪士鈞已替洪文棟、鄭洪玉崑分別繳納4476萬元,因此洪文棟繼承人及鄭洪玉崑理應各別返還全額。
楊麗花等人提起上訴,二審法官重新計算股票價額及遺產占比,改判洪文棟必須負擔3395萬4537元,此一部分由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連帶賠償;至於鄭洪玉崑部分維持不變,仍須賠償4476萬7954元;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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