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店惡意欠稅10萬不繳 成首例機台遭查封將被拍賣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於3月18日,由胡主任執行官天賜率隊到彰化縣溪湖鎮惡意欠娛樂稅楊姓義務人經營的夾娃娃機店(位於大溪路)進行強制執行,將店內所有娃娃機共27台、扭蛋機2台及1台兌幣機查封後拖吊到移送機關內保管,創下娃娃機店因欠稅不繳被查封拖吊的首例。

楊姓義務人(男)自104年起,在彰化溪湖經營夾娃娃機店。但他從106年7月時起,就持續不繳納娛樂稅,到了今年共計欠了娛樂稅近10萬元。移送機關認為此風不可長,因此與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共同進行強力執行「惡意欠稅夾娃娃機店」專案,並針對楊姓義務人經營的夾娃娃店列為首宗執行對象。

娃娃機店惡意欠稅10萬不繳 機台遭查封拖吊 近期將拍賣

彰化分署與移送機關首先在3月8日進行會前協商,確定了娃娃機現場執行可能障礙以及排除方案,並於當月10日會同前往現場執行,將所有機台都貼上封條,同時聯絡楊姓義務人到場說明,楊姓義務人到場時表示願意於12日親自到分署辦理分期。因義務人已有願意辦理分署,故當時未再進行強制拖吊執行程序。惟於12日楊姓義務人到分署時僅表示每月只能繳1千元,移送機關人員認為楊姓義務人有繳納能力卻欠缺繳納誠意,因此未核准楊姓義務人的分期請求,並與分署決議儘速續行現場查封後的拖吊強制執行程序。

兩機關於3月18日再度會同前往楊姓義務人的營業處所,並請來搬家公司及鎖匠,當場開啟現場兌幣機,查封其內硬幣共計1萬2,794元後;再請搬家公司出動2台大卡車(1台35噸,1台3.5噸),當天從上午10時到12時,花了2個小時把店內所有屬於義務人的機具動產(夾娃娃機27台、2台扭蛋機及1台兌幣機)都拆卸後運往移送機關處所進行保管,創下全國因娃娃機店欠繳稅捐遭查封拖吊的首例,同時所查封保管的娃娃機,近期也將進行拍(變)賣程序。

依據娛樂稅法第2條規定,各縣市轄區內的夾娃娃機店內的夾娃娃機,屬於供人娛樂的設施,應該要繳娛樂稅,而夾娃娃機店的場所登記人負有代繳的義務。以彰化轄區內的夾娃娃機店為例,店內的夾娃娃機在15台以內,每台每月會課120元的娛樂稅,超過15台之後的台數會打8折(即每1台每月課96元娛樂稅)。彰化分署提醒經營娃娃機的業者,千萬別漏繳娛樂稅,否則遭移送機關移送執行後,其機具將會被查封拍賣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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