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買房、小孩跟母姓」婚前契約男方不滿被佔便宜 網:你高攀了

Asian couple thinking about buying a home
男網友PO女方提出的婚前契約內容。(圖片來源:Getty)

結婚是人生大事,為了保障婚後權益,許多人會簽署婚前契約,不過有些需求可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一名男網友在Dcard分享女友提出婚結契約草稿,內容包含「住高級月子中心」「不必買房」以及「夫妻財產分別制」,多項條件讓他覺得十分不合理,自認被佔盡便宜,網友們熱烈討論並紛紛給上建議。

一名男網友在Dcard上PO文,他表示今年28歲薪水80幾萬、女友25歲40萬出頭,交往以來經常請客,房子租金也自行吸收,近日與女友聊到未來,對方提出一份婚前契約草稿,內容包括:「生小孩的話要讓她住高級月子中心,一個月50萬那種,小孩要跟她姓;不用買房,因為她爸媽幫她買了一間房子,但是跟她爸媽住,且因為她買房了,所以我要負責生活費用;夫妻財產分別制,因為她爸媽給了她不少股票,每年股利所得就超過我的薪水了 。」種種條件讓原Po認為,「總覺得很羞辱人,而且佔盡便宜,小孩跟她姓,我要付生活費,但是夫妻財產分開」。

Man and woman talking about money and house problems

婚前契約只要在內容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抵觸法律下,經討論並取得雙方認可後,可增加或刪除契約條文。(圖片來源:Getty)

文章底下網友看法分2派,一派認為,「看來是女生家境比男生好的多,所以要求男生入贅,可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找一個一般家庭的結婚,說到底你高攀人家了」、「小孩跟誰姓我認為可以討論,到底為啥一定要跟男方姓,我是真的不懂?跟女方姓就被佔便宜?」、「很多夫妻現在會簽婚前契約,我認為這沒啥,也沒羞辱你啊,那本來也就不是你的財產,你們到時候如果鬧離婚,財產也分的乾淨沒什麽好吵」、「如果不用買房的話500萬我也甘願好不好,很公平」、「有錢又年輕,你不願意還有很多人願意的,不想屈服就認賠殺出」。

另一派網友則認為,「其他我都可以接受,小孩跟她姓是怎樣?意思是你給人家招嗎?不用版上問,先問問你父母,我不太信你父母可以接受」、「假如將來不幸離婚,房子是婚前買的,不用分一半給前配偶,生活費你心甘情願出的,早花光了,別想要一分錢回來」、「你要想的是現在這樣,以後結婚會不會壓榨你,冷靜吧」、「這樣是古代的入贅吧?孩子跟她姓,跟她父母同住,那全部都應該她自己付吧? 高級月子中心,起居飲食費用,你不用再打工了,安心在家就好了,你明明難受為甚麼還不分?這種不對等的關係,還是找過一個價值觀相近的對象吧,結婚這個點可以看清很多東西,早點看清就好了,你還有時間找下一個」。

也有網友給出中立建議,「今天反過來說,小孩跟你性,她住你買的房子付生活費,你財產比較多所以夫妻財產分開,你覺得羞辱人嗎?你有佔她便宜嗎?如果雙方價值觀一開始就有衝突,不要等結完婚再來討論」、「她先講表示她也算尊重你,更何況這只是在刻板印象下的男女對換罷了,不能接受就分開吧,找個自己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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