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故事》也是離婚故事:與另一半對簿公堂前,請先想想

圖片翻攝《婚姻故事》預告片

作者/獨立評論

文/林秋芬

電影《婚姻故事》,可說是一個「離婚故事」。從事婚姻諮商、離婚家事商談的專業工作者,以及所有在婚姻關係中載浮載沉的夫妻、想循法律途徑解決婚姻問題的父母,都該看看這部電影。這個故事貼近人心、反映人性、也反映了我們婚姻的真實面。

▎我們相愛,但卻無法留在婚姻裡

電影一開始,兩人各自談他們欣賞對方之處。查理說妮可是一個「玩心很重的媽媽,很愛玩、很會送禮,她知道什麼時候該逼我、什麼時候該讓我獨處」,妮可則說查理是「很愛當爸爸、他看電影哭點超低、他清楚自己要什麼,他很會穿衣服,不會做丟人的打扮,他總是淡定面對我的情緒,不會讓我為自己的情緒感到難過,他很少被擊倒過,但這是我的家常便飯」。顯然,他們仍然欣賞對方的特質、仍然愛對方、能承接彼此的情緒。然而,相愛卻不一定可以相處。漸漸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感到不快樂的妮可想離婚,期待可以在離婚後繼續做朋友。

電影中,查理可以成全妮可要離婚的決定,而我在法院為提起離婚訴訟的夫妻進行調解或家事商談時,則往往看見我們對婚姻、家庭的看法,是如何受到性別、華人文化的影響。很多女性把重點放在已經無法改善的「關係」,強調沒有情、沒有愛的關係不值得留;但男性談的卻是婚姻的「責任」,認為「需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小家庭是我努力了大半輩子的資產,怎能因你的不快樂就摧毀?」雙方越談,越凸顯出兩人對於婚姻、家庭的想法差異,往往需要專業人員協助釐清自己與理解對方,才能做出決定。

▎我們不想,但卻對簿公堂

查理與妮可兩人分別告訴自己的律師,期待處理方式不要撕破臉、強調對方是好人,希望好聚好散。但兩人還是為了爭取監護權上了法庭。即使並不想相互攻擊,但經過司法爭訟期間的辯論、對立之後,父母日後要繼續當親職夥伴的難度只會增加。因為兩人在原本的摩擦之外,現在又增加了司法訴訟歷程中相互攻擊所產生的情緒,需要先處理這些,才能繼續討論離異父母如何共同照顧孩子。

在台灣,若循法律途徑解決夫妻、親子等家事事件,法院會在開始進行審判之前,先安排受過調解專業訓練的人員,協助當事人透過訴訟程序以外的機制,妥適且平和的處理彼此的歧見,避免落入雙方過去舊有的溝通模式。「家事調解」就是協助溝通、解決問題、討論出符合需求的方案。

面對自己的婚姻何去何從,應該是自己決定,而孩子的後續照顧安排、如何維繫關係,則該是父母雙方共同討論,而不是堅持要把自己的人生、孩子的成長交由一個你並不認識、運用法律來代替你做決定的法官,最後的結果可能雙方都不滿意。所以,用調解方式處理婚姻問題,可能更是省時、省錢、創造父母和孩子三贏局面的作法,讓曾經相愛的兩人不需在法庭上成為敵人。我們也鼓勵所有循法律途徑處理婚姻困境的父母,能善用「家事調解」來討論婚姻、安排未來子女照顧的方式。

▎我們都要,但卻不是孩子的最佳利益

處於關係離合階段的父母,往往有很多複雜的情緒,特別是被提離婚的一方,處於一種自己要被丟掉了的低自尊狀態,也許勾動自己童年的議題,同時啟動內在的脆弱不安、憤怒、受傷、焦慮等情緒。被這些情緒綁架的父母,有時會以拒絕溝通、拿孩子當作籌碼,來表達他的受傷,以固著來呈現他的焦慮,以憤怒來呈現他的無力,無法去思考什麼才是對孩子最好的安排。

當查理知道自己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沒有勝算時,他告訴律師:「我希望讓孩子知道,我曾為他努力過。」我也聽過很多爸爸這樣說。他們擔心孩子長大以後,會不會覺得當年爸爸沒有努力爭取自己的監護權?我通常會告訴這樣的父親,爭取只是一時,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得失,重點是你在孩子成長歷程中,如何持續做爸爸?有時,現在的「不爭取」其實是一種成全,是站在孩子立場考量下的決定。

父母離異時,與孩子有關的不會只有擔任監護人這件事,影響更深遠的,其實是親子關係的品質。即使離婚,你們也永遠是孩子的父母。就如片中律師告訴查理:「這一切終將結束,無論發生什麼,都是暫時的。他會長大,他會形成對自己的看法,或許會去東岸念大學。今日盡量和解,上法庭,孩子就會被扯進來。」經歷開庭之後,妮可告訴查理,在這過程中我們必須保護孩子,查理也相當同意。這是所有面臨離婚的父母都該有的共識。

▎我們可以,因我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

查理和妮可都同意,他們永遠不會停止愛孩子。當孩子問查理,為何你不常來這裡?是因為你不和媽媽在一起了嗎?查理回答:無論我們在哪裡,我和媽媽都不會在一起了,但我們都想和你在一起。查理這樣的承諾,讓面臨變動的孩子有了安全感。

我們也期望,當父母分開時,孩子能經歷最少的損失與變動,甚至比原本的生活多增加一些有趣的事,例如一年可以過兩次生日、中秋節烤兩次肉等等。有一位媽媽告訴孩子,離婚後他反而比班上同學多了一個家,有爸爸家,也有媽媽家,孩子仍然可以見到爸爸與媽媽。

幾年前,我們開始宣導「永遠的父母」、「離婚不單親」、「父母共同責任」、「離異父母共親職」等概念。因著對孩子的愛,我們會繼續努力將這些概念行銷給離異父母與社會大眾,盼望就算婚姻分離,對孩子的愛也不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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