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攝影契約瑕疵多 定金別超過總額20%

婚紗攝影契約瑕疵多 定金別超過總額20%

準備結婚的新人們,期待拍婚紗照留下最美麗回憶,但婚紗攝影消費糾紛案件卻時有所聞。新北市消保官日前會同經發局,抽查轄區內16家婚紗攝影公司,確保定型化契約條款及廣告符合法令規定,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抽查結果發現,業者普遍未依經濟部公告的「婚紗攝影(禮服租售及拍照)契約範本」擬訂定型化契約,包括未提供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要求當場簽約;契約條款部分,皆未約定給付不能、給付遲延、給付瑕疵、協力履約及終止契約等重要事項。 新北市消保官表示,少有婚紗攝影定型化契約,約定新人婚紗照片著作權的歸屬,使雙方權利義務不夠明確;另有業者收受的定金不定;而租借禮服或配件押金、逾期歸還費用及損壞賠償等事項,也多與範本規定不符。 事實上,婚紗攝影消費爭議大多涉及定金返還、攝影作品不滿意、業者加收費用等糾紛。但因目前經濟部就婚紗攝影(包括禮服租售及拍照),目前僅訂有契約範本,有強制力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尚未訂定,對消費者有關婚紗攝影契約保護尚未盡周全。 消保官指出,已要求業者應提供契約內容供消費者審閱,並詳細說明契約內容。也提醒消費者,定金不要繳納超過總金額的20%,以降低違約或婚紗攝影公司倒閉的風險。 另外,新人訂約前,可參考婚紗攝影契約範本所定事項,將雙方權利義務關係,載明於簽約單等契約上,尤其是照片著作權的歸屬、額外收費項目或業者口頭承諾事項,都應明文記載於簽約單等契約內,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