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3年做25次子宮鏡檢 林口長庚執行率高於同儕

健保署今天公布林口長庚調查結果,該院近3年婦產科病人平均就醫次數、鏡檢執行率高於同儕,病歷抽審後核減率達7成,一婦人3年內做25次鏡檢,有20次非必要。

健保署長李伯璋(圖)19日在健保署舉行「林口長庚子宮鏡檢查初步調查結果」記者會。(中央社)
健保署長李伯璋(圖)19日在健保署舉行「林口長庚子宮鏡檢查初步調查結果」記者會。(中央社)

針對林口長庚醫院被投訴濫用子宮鏡檢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上午會同衛福部醫事司、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靜儀、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初步調查結果。

健保署長李伯璋報告時表示,根據健保署資料分析,全國各醫學中心近3年(民國103年至105年)婦產科門診就醫人數平均每年約55萬人,林口長庚約8萬人,占全國15%。

在子宮鏡檢查方面,在醫學中心每年平均檢查數為1.85萬人,其中林口長庚一年就有0.88萬人,占全國受檢人數47.4%。若進一步從婦產科門診病人接受鏡檢的比率來看,各醫學中心的平均受檢率為3.35%,林口長庚比率為10.5%,比其他醫院高了3倍。

健保署以每季執行1次子宮鏡檢查為標準,近3年接受重複鏡檢超過12次以上的病人進行歸戶,發現共有5名病人,分散於林口長庚(4人)、台大(1人),其中林口長庚一名病患累計3年共接受25次鏡檢。經過專家審核後,認為有20次屬於非必要檢查而進行核刪。

針對林口長庚執行子宫鏡檢查,健保署北區業務組委託專業婦產科專家進行病歷抽審,鎖定該院近3年執行率高的醫師,以及病患重複檢查超過10次以上的個案,共計抽審404件,有291件被核減,總核減率72%。

核減理由包括非必要檢查/不符健保適應症(55%)、檢查過於頻繁/重複檢查(32%)、無超音波報告直接安排子宮鏡(9%)、無病理檢查佐證必要性(5%)。

子宮鏡檢查適應症包含子宮異常出血、超音波下發現子宮內膜異常增厚、疑似子宮腔內腫瘤或異物、原發性或續發性不孕症、習慣性流產等。

李伯璋表示,有建議認為要討論適應症要不要再放寬,但「醫療行為是專業的良心工作」,應考慮病人最大利益來執行必要的醫療行為。雖然使用子宮鏡檢查「理論上不是不好」,但就如患者胃痛,可能吃藥就能緩解症狀,卻要求患者做胃鏡一樣,「做法必須經的起考驗」。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子宮腔鏡是侵入性治療,適應症可以涵蓋異常出血、內膜病變等,但標準的流程應該是先從不侵入的治療為主,如用藥物治療、超音波檢查,就算符合子宮鏡適應症,也應先考慮保守做法。

超音波給付點數為450點,子宮腔鏡給付則為2034點;黃閔照表示,林長的案件被認定核減比較高,但原因可能是林長超音波的安排,比子宮鏡安排的速度更久,可能就跳過,直接做子宮鏡。應檢視到底是長庚排檢的問題,或跟點數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