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 李永得:支持新聞付費
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天出席「新聞產業與平台責任」論壇表示,媒體與平台議價議題不只是經濟問題,也是民主價值的發展問題,文化部的立場就是支持新聞付費,但要採取什麼模式,會尊重共同討論結果。
台大新聞所今天下午舉行「新聞產業與平台責任」論壇,會中發表平面新聞產業調查結果。
李永得在會中致詞表示,政府已開始針對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問題做深入討論,去年也有政務委員召集公平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會研議,確實是相當複雜問題。
澳洲在2021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要求跨國平台谷歌、臉書必須跟媒體協商議價;法國則採取不同立法方向,透過著作鄰接權(neighbouring rights)概念,同樣迫使谷歌、臉書必須因使用新聞內容付費。
李永得指出,新聞媒體跟平台之間是又愛又恨、相互依存的關係,但這個關係如果太過傾斜,會影響整個生態系的平衡,影響到言論自由,影響到民主多元化的問題,因此,這個問題不只是經濟問題,還是民主價值的發展問題。
李永得表示,還有很多問題要釐清,除了解媒體所受到的影響,也要了解大型平台在台灣獲取什麼利益。講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平台到底在台灣一年營業額多少,問了相關部會,很意外發現竟然都不知道,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部分也要展開調查。
李永得指出,數位平台在台灣像是臉書等都有不同的營運模式,他們可能在台灣有設公司、有繳稅,但這不代表知道平台全部的營業額是多少,是否能調查出來也是一個問題。
目前協調小組由政務委員吳政忠推動,數位發展部也加入,李永得指出,這議題確實很複雜,包括大型平台營運實況、演算法如何算出來,雖然中間可能有些牽涉營業機密,但可能還是要有一定程度透明化,再來誰有資格談分潤,分潤是個別還是集體談判,都需要一層層釐清。
李永得表示,文化部立場很清楚是支持新聞付費,但如何談判、如何付費分享,究竟採取什麼樣的模式,會尊重共同討論結果,相信透過公眾更多討論,政策會愈來愈聚焦。
日前由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與多名傳播學者聯合提出民間版「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草案」,主要效法澳洲模式,希望透過多階段協商與設計仲裁機制,促進媒體與數位平台進行談判,並建議主管機關為數位發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