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生爽身粉致癌官司纏身來龍去脈

(路透洛杉磯14日電)路透社披露美國藥妝大廠嬌生集團數十年來蓄意隱匿嬰兒爽身粉產品潛藏致癌物石棉,20年前就有民眾苦無證據不得不撤訴,後來愈來愈多人提告,迫使嬌生提供律師相關內部文件。

52歲婦女寇克(Darlene Coker)就是「苦主」之一。她自知將不久於人世,只是想知道原因。

她罹患間皮瘤,曉得這是一種罕見且致命的癌症,大多由接觸石棉(又稱石綿)引起,尤其吸入石棉粉塵的礦工及使用石棉的造船業勞工等是高危險群。

寇克育有2女,在德州東部小鎮蘭伯頓(Lumberton )經營按摩學校。女兒表示,寇克只想知道自己為何會接觸到石棉。

寇克蒙受呼吸困難的痛苦,她聘請專辦人身傷害案件的律師,律師懷疑嬌生集團(Johnson & Johnson)嬰兒爽身粉是致癌禍首,寇克不只用在小孩身上,自己也是愛用者。寇克對嬌生提告,但嬌生否認,宣稱嬰兒爽身粉產品不含石棉。

訴訟期間,嬌生得以迴避寇克律師的要求,拒絕交出爽身粉測試結果報告和其他公司內部紀錄。寇克最後不得不撤訴。律師說:「原告負有舉證責任,我們當時沒有證據。」

而這一切發生在1999年,寇克和她律師當時尋求的資料,在愈來愈多人提告後陸續浮現。如今有1萬1700名原告宣稱嬌生爽身粉導致他們罹癌,其中數千名女性罹患卵巢癌。嬌生迫於壓力,不得不提供公司數千頁備忘錄、內部報告及其他機密文件給部分原告律師。

路透社檢視其中許多文件、具結書及證詞資料,發現至少從1971年到2000年代初期,嬌生的爽身粉原料和產品有時被檢測出含有少量石棉,而公司主管、礦場經理、科學家、醫師和律師都在煩惱這個問題,苦思如何在不對監管單位和大眾披露的情況下解決問題。

這些文件也描述公司如何成功影響美國監管單位限制滑石粉化妝品石棉含量計畫,以及相關健康影響的科學研究。一小部分的文件是在審訊期間出現且媒體報導引述。許多因法院命令而未對外公布,嬌生獲准將公司呈交的數以千計文件列為機密。多數內容在路透社報導中首度曝光。

路透社發現最早提到嬌生爽身粉被汙染,來自1957 年和1958年的諮詢實驗室報告。他們表示,嬌生的義大利供應商提供的爽身粉,含有纖維狀、「針狀」透閃石的汙染物。石棉其實是由自然環境中存在的6種纖維性礦物的總稱,包含透閃石石棉。

自此之後到2000年代初期,不時有嬌生科學家、外部實驗室、嬌生供應商報告得出類似結論。

1976年,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考慮限制滑石粉化妝品石棉含量之際,嬌生當時向FDA保證,在1972年12月至1973年10月期間製造的爽身粉樣品檢測都沒有發現石棉。然而嬌生沒有告訴FDA,從1972年到1975年,3個不同實驗室至少進行3次試驗,發現爽身粉中有石棉,其中一例發現含量「相當高」。

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其他有關當局認為,石棉暴露程度沒有所謂的安全值。對於部分民眾來說,就算只有微量也足以在幾年後引發癌症。

今年在新澤西州和加州的兩起官司中,陪審團裁定嬌生須賠償高額賠償金。而7月在密蘇里州的裁定結果,堪稱重要的分水嶺。

美國22名罹患卵巢癌的女性聲稱因使用含有石棉的嬰兒爽身粉等產品罹癌,向嬌生提告。密蘇里州聖路易陪審團當時裁定嬌生須賠償46.9億美元(約新台幣1430 億元)。

報導當時說,這是嬌生因爽身粉產品致癌風險在全美面臨約9000起訴訟中,被判賠償金額最高的一起。嬌生聲明指這項裁定「根本不公平」,並表示將上訴。

然而也有至少3個陪審團,駁回原告稱嬰兒爽身粉含石棉或導致間皮瘤的主張。也有人未獲裁定,導致無效審判。

嬌生集團今天嚴詞駁斥路透社報導不實,批評報導內容「過於片面、不實且具煽動性」,強調任何「暗示嬌生知情或隱匿爽身粉安全性的訊息皆為不實」。中央社(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