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違停遭開單!他嗆:說個笑話人民保母 警打臉回應
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稍早張貼一篇貼文,直指三重分局一名警員,見懷孕35週的孕婦突發身體不適違停路邊,卻絲毫沒有幫忙叫救護車的意思,就直接製單告發違停,引起網友討論;而三重分局稍早出面打臉指出,該名女子違停約7分鐘,且在警方要求出示證件過程中,神色看起來正常,也並未表達自己身體不適,或是需要協助。
網友貼文全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爆料公社一名網友在臉書上貼文,酸言酸語說要表達三重分局一名蔡姓警員,貼文指出,自己朋友是35週的孕婦,突然宮縮靠邊臨停不到3分鐘,也第一時間告知警員,警員卻非常敬業,完全沒有要理會,也沒有要幫忙叫救護車,拿了證件開完單就瀟灑離去。
該名孕婦將車輛違停在路邊約7分鐘。(圖/翻攝畫面)
網友也指出,他們確實有違規,但突然的宮縮,為了避免危險,趕緊靠邊臨停錯了嗎?更指出「法可以不理情,但你身為一位警員,發現民眾身體不適,居然是不理會?不是該幫忙叫救護車嗎?」最後更表示,自己朋友休息後已平安返家。
而三重分局稍早公布密錄器影像,出面打臉網友,三重警方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天(28日)上午10時許,三重交通分隊警員巡邏途經正義北路,發現白色賓士車,也就是網友所稱的孕婦違停,上前製單告發,要求女駕駛出示證件時,女駕駛並未向警員反應有身體不適的狀況,也並未提出任何需求,警員製單後,就讓女駕駛離去。
警方在製單過程中,孕婦完全未曾說過自己身體不適或需要協助等語。(圖/翻攝畫面)
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女駕駛在該處違停約7分鐘,而不是貼文所稱的不到3分鐘,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1項4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開罰新台幣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
而更令人傻眼的是,正當警方開單告發女駕駛期間,竟還有中年男子前來「送頭」,直接違規並排在警車旁,放副駕駛座上的女乘客下車,突然驟停車輛害後方騎士煞車不及追撞,當場被警方攔下,喜收罰單一張。
送頭中年男直接在警員面前違規並排。(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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