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案宣判》遣返回台灣讀大學 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留學美國的台灣藝人孫鵬與狄鶯之子孫安佐3月因「玩笑話」,加上持非移民簽證卻擁有大量彈藥,犯下美國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賓州東區聯邦地方法院19日上午宣判,孫安佐還年輕,且已被關押近6個月,判決刑滿獲釋,但因原有的學生簽證失效,將轉至移民拘留中心4至6周,之後遞解出境,終身不得再入境美國。此外,台灣已有1所大學錄取孫安佐。

經歷2個小時審判,美國賓州東區聯邦法院承審法官昆諾斯(Nitza I. Quinones Alejandro)作出判決,宣判孫安佐刑滿獲釋(time served,即刑期等於宣判有罪前被告在押時間),狄鶯聽聞判決後,眼眶泛紅,而孫安佐當天出廳時戴黑框眼鏡,側邊與後側頭髮剪短,外型與8月底出時無太大變化,但態度相對輕鬆,還與坐在旁聽席的同學史密斯(Gerald Smith)隔空互動,頻頻微笑。

聯邦重罪恐吃10年牢飯 孫鵬替兒求情

孫安佐犯下的聯邦重罪可處10年徒刑,聯邦檢察官依量刑準則求處坐牢15至21個月,但昆諾斯認為孫安佐持有彈藥,可能與恐怖威脅有關,而非純粹為了打靶,因此加重量刑為24至30個月。孫鵬在庭上為兒子求情,強調自己的演藝事業因孩子暫停,對孫安佐造成美國社會困擾致歉,並請法官給他重建家庭,好好教育孩子的機會。

昆諾斯則回應,此事是因孫安佐不成熟,不之言語威脅的嚴重性而犯錯,孫鵬與狄鶯不用為孫安佐犯錯而感到愧疚,因為父母無法永遠保護孩子,子女必須知道要承擔後果。孫安佐為浪費社會資源道歉,承諾日後會更謹言慎行,不再重蹈覆轍。昆諾斯稱,考量孫安佐年紀輕,案發時剛滿18歲不久,認為基本上算「未成年人」,但也告訴孫安佐,他的行為讓自己蒙羞,「希望你永遠記住這次教訓」。

收藏大量彈藥 檢方認定「邪惡計謀」

孫安佐2017年7月持5年學生簽證入境美國,就讀位於德雷克塞希爾(Drexel Hill)的邦納普倫德加斯特天主教高中(Bonner & Prendergast Catholic High School)。今年3月26日,他告訴1名同學:「你5月1日不要上學,因為我要射翻整個學校。」(Don't come to school on May the 1st because I'm going to shoot up the school.)然後加了一句「開玩笑的」(Kidding),但是接下來又問這位同學如何購買槍枝。這位同學覺得情況不對,於是向老師報告。

警方隨後在孫安佐寄宿家庭住處查獲20顆9mm子彈、AR-15與AK-47突擊步槍的底座、防彈背心、附瞄準鏡的十字弓、彈匣袋、軍用滑雪面罩、絞喉刑具(garrote)等物品。警方並指出,孫安佐以學校發的iPad上網研究AR-15與AK-47,有證據顯示他企圖購買突擊步槍。此外,今年2月孫安佐曾對同學展示1顆子彈,還有自己頭戴面罩、手持火焰噴射器的影片。

6月4日,孫安佐在賓州德拉瓦郡中級民刑法院就恐怖威脅罪認罪,法官判處4至23個月徒刑,並同意假釋交付移民暨海關執法局(ICE)。聯邦機關隨後指控孫安佐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孫安佐8月28日在賓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出庭認罪,全案19日宣判。孫安佐自3月27日起被監禁,6月5日起被關在聯邦拘留中心。

6周後遞解出境 終身不得入境美國

昆諾斯已簽署司法遞解令,孫安佐的辯護律師凱勒(Robert Keller)指出,孫安佐未來幾天將從費城的聯邦拘留中心,轉移到賓州約克郡的拘留中心,等候遞解出境。聯邦助理檢察官沃爾夫(Sarah Wolfe)表示,法院和檢方對判刑的見解不同,但對美國政府來說不算敗訴,因為孫安佐很年輕,已被聯邦監禁近6個月,且將被遞解出境,永遠無法再入境美國,這是判決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推薦閱讀:「不可預見的情況」孫安佐美國記者會 王牌律師臨時喊卡

美國聯邦檢察官麥史文(William M. McSwain)19日傍晚發布聲明稱,賓州東區聯邦、州和地方執法單位將繼續合作,防止類似悲劇發生,並對抗恐怖主義與暴力威脅,「防止孩童接觸槍械,家長與監護人應做第一道防線。任何孩童都不應在隱瞞家長或監護人的情況下囤積彈藥、接觸槍枝或其他危險武器。每位家長都應參與、並積極了解子女生活情況,這是他們對子女和整體社會應負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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