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獲判不受理 孫鵬表欣慰、檢方研議是否上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6日電)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被起訴在美國製槍未遂,一審士院今天以無審判權為由判決公訴不受理;孫安佐委任律師表示,孫鵬對此感到欣慰。

孫鵬、狄鶯、孫安佐今天均未到法院聽判,孫安佐的委任律師轉述,孫鵬得知不受理判決後表示欣慰、高興,終於得到一個公道的判決。

士檢則表示,法院有無審判權涉及美國法解釋適用問題,而台美刑事法律體系不同,未必能找到可直接相互對應的法律規定及概念,本案疑義經送請法律鑑定仍不能完全釐清,法院也未准許檢察官請求鑑定人補行說明的聲請,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全案起於,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孫安佐於民國107年1月7日至同年月9日間(美國賓州時間),在美國透過不同網路賣家,購得槍枝零件加以組合,但未能組合成功而未得逞,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製造制式手槍未遂罪。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孫安佐的行為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製造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未遂罪,但此行為為美國法律所不處罰,依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法院並無審判權,今天判決公訴不受理。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