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保漲價添2不 邱莉莉關切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
一○六學年度高中職以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歷經七次招標終於標出,但卻新增三項對學生權益較不利的規定,包括年保費增加卅六元、五百元以下案件不理賠以及幼兒帶病投保不理賠。市議員邱莉莉廿五日提醒教育局儘快調查影響學生的層面,別還在放暑假!
台南市學生團體保險今年由新保險公司承接得標,契約內容也隨之改變,除新增五百元以下不理賠規定,較引發爭議的是把幼兒投保疾病範圍定義為「自加保生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也就是所謂帶病加保不理賠條款,由於學齡前幼童若在加保時就帶病,多為重大或罕見疾病,這樣的家庭原本經濟負擔便較沉重,商業保險也多不承接,學生團體保險契約除去這部分理賠,首當其衝就是今年報到已有疾病的幼兒園新生。
邱莉莉指出,今年五月報到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身心證明的幼兒園新生數,教育局目前還未有調查結果,無法掌握衝擊程度,教育局也有必要和新保險公司確認「不理賠的疾病」有哪些,以免學生權益受新版學生團體保險契約影響,眼看開學在即,教育局因應新版學生團體保險契約的作為似乎太慢了。
邱莉莉表示,今年學生團體保險保費為五百六十七元,政府補助三分之一、家長自負三分之二,而新版保險契約在理賠條件和台南市自訂的辦法不一致,一旦開學直接向家長收取保險費,日後理賠會引發爭議。
邱莉莉說,台南市自訂學生團保實施辦法明定,重度以上身障學生由政府全額補助保險費,這類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住院需動重大手術,除原有保險給付,還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專案手術與住院費用,若幼兒疾病被認定帶病投保不理賠,不但連原本保險給付落空,專案手術費用也無法申請,這類對象的家庭將產生沉重經濟負擔。
另外南市學生團保實施辦法也無五百元以下不理賠的規定,學生團保新契約內容對學生不利,邱莉莉要求教育局應調查受影響人數和面向後,在檢視實施辦法修正時一併提出協助方案,把學生團體保險對學生權益不利影響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