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資源匱乏 移工媽媽陷困境

▲儘管目前移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實際上許多移工在懷孕後仍會面臨不當解雇的困境。(示意圖/Pixabay)
▲儘管目前移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實際上許多移工在懷孕後仍會面臨不當解雇的困境。(示意圖/Pixabay)

《四方報》報導,外籍移工來台工作,戀愛、生子是人之常情,但許多女性移工,卻經常因此遭到雇主不當解聘,或因無力負擔而面臨巨大壓力。今年5月,一名31歲的菲律賓籍移工在位於桃園市的公司宿舍產下一女,因無力撫養而將女嬰裝袋棄於暗巷垃圾桶旁,被警方依遺棄罪送辦。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秘書長黃姿華指出,「如果台灣的社政單位能夠有一套安置系統,讓移工們有多一點選擇,也許就不會落到犯罪了」。

綜合媒體報導,該名菲律賓籍女移工任職於桃園市龜山區某科技公司,來台工作期間結識另一名外籍移工並與之交往,兩人發生親密關係;在發現自己懷孕後,不知所措的她擔心自己無力撫養小孩,於今年5月13日在宿舍誕下女嬰後,以毛巾包裹放在袋內,棄置於暗巷的垃圾桶旁。

後來,有路過的民眾聽聞嬰兒哭聲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女移工,並依遺棄、殺人未遂罪將人送辦。檢方考慮女移工當時以毛巾包裹女嬰,顯見擔心女嬰受凍,判斷應無殺人之意,僅構成遺棄罪。再加上她沒有前科、犯後就產生悔意,並對警方坦承不諱,因此請法院從輕量刑並予以宣告緩刑。

儘管目前移工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但實際上許多移工在懷孕後仍會面臨不當解雇的困境,民間安置量能與經費有限,政府也沒有建立完整的安置系統照顧懷孕移工,使得這類案件層出不窮。

黃姿華表示,「勞動部補助安置中心都必須母嬰同時安置,但事實上移工也無法一直接受安置不工作,目前因為疫情也很難把小孩帶回母國。在台灣沒有支持系統,或者構成支持系統的人也多是條件同樣限制重重的移工,懷孕生產就已經很難了,育嬰更是難如上青天」。

她更舉例自己所屬工會有即將生產的看護會員說,她雇主很尊重她,也很需要她,但不願意讓她把新生兒帶回家(雇主的家)。儘管雇主積極幫她尋求社會局安置方案,希望能比照國人無力撫養的時候,可以委託育幼院暫養一陣子,並由小孩父母支付托育費用,但還沒得到官方回應。她說:「如果台灣的社政單位能夠有一套安置系統,讓移工們有多一點選擇,也許就不會落到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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