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仲基與宋慧喬將結婚,你知道韓國原本有「同姓同本不婚」的規定嗎?

南韓演員宋仲基和宋慧喬在今天透過經紀公司宣布將在今年10月31日結婚,而這對「宋宋CP」從合作《太陽的後裔》開始就一直被傳假戲真做,但兩人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過戀情,沒想到一公開就是公佈婚訊,雖然讓不少粉絲震驚,但還是抱以祝福。

 

說到這對「同姓」情侶,韓國早期的「同姓同本不婚」又被拿出來討論,韓國社會文化其實一直視「同姓同本」為婚姻的禁忌,在某些傳統思想中認為近親結婚是一種獸行,而以優生學的角度來看,這個規定也不能完全說是不對的。

 

有在看韓劇的人或許就曾在某些題材中看到關於這個的話題,像是戲劇《請回答1988》中成寶拉和成善宇向各自的父母提出結婚的想法時,卻是得到極大的反對,因為在當時的觀念中,兩人擁有同樣的姓氏是不能結婚的。

 

 

因為韓國人以往生活在村莊中的人大多是同姓,較少有跟外界人通婚,所以村莊中的男女配對後結婚所生下來的小孩時常有畸形的問題,所以李氏朝鮮時代就頒布禁止同姓同本婚姻的法令。

 

但是韓國地理面積狹小,而光是「金」、「朴」、「李」三姓民眾就分別佔全國人口的20%、15%和8%,同姓中極有可能是近親,根據歷史來看,因此硬生生把情侶拆散,甚至殉情者都不在少數。

 

不過因為這樣的法令,不僅同姓結婚的夫妻會受到社會的排斥,通常也得不到祝福,甚至連下一代出生後都不能登記戶口名簿,當這樣的狀況越來越多,韓國政府就制定了特例法,允許一些同姓男女在幾年一次的為期一年中結婚,包括1978、1988、1995年和1996年,韓國政府就頒布了特別的政策,讓幾萬對同姓同宗的男女成為合法夫妻。

 

不過這也造成反對派激烈的抗議,認為這有違儒家思想,而一直到2005年,韓國法務部才通過婚姻法的修正案,以目前南韓民法的現行規定,直系血緣8等親以內的男女雙方不能結婚,這也算是變相取消「同姓不婚」的法律約束。

 

(首圖取自宋慧喬IG、內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