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令 電動自行車能安心上路

工商時報【郭文正】 國內電動自行車自從2008年可合法上路後,至今銷售已約有15萬輛,這當中交通部也一再的修正檢驗項目與朝更嚴謹的把關努力,相對的國內製造廠也亦步亦趨隨著交通部的要求在製造品質不斷的加強,不過近期經由市售車款的事故衍生與不當的鋰電池改裝等事件,讓製造廠背了很多黑鍋,業者咸盼主管機關能以更客觀的角度,看待此一新興交通工具所背負的時代潮流與其必要性。 經由交通部的規畫電動自行車將在今年底前掛牌證管理,國內電動自行車業者也都以正面看待並全力配合牌證管理的實施,並對未來經由更嚴謹的管理辦法讓電動自行車在既安全又舒適的騎乘中更加蓬勃發展,只不過近來因消費者自行改裝與擅自更換未經檢驗的鋰電池而衍生許多事故甚或火燒車等,製造廠在依法售出合格認證車款後即無任何約束力可箝制車主,一旦發生狀況製造廠也無可奈何,然而卻有製造廠收到主管機關的來函要求說明已售出一兩年的事故車發生原因,甚至要求檢附當初出廠的合格零配件序號等作為,讓製造廠相當困擾。 誠如坊間一大堆改裝燃油機車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事故當然是針對車主開罰,從未見還要求製造廠說明緣由等,同為交通工具製造廠為何就有如此大的差別待遇,電動自行車上路也都是經過合法程序,所有業者都已投入相當多的成本資源,對於違法銷售的行為自是不願嘗試(當然也有少數不肖業者遊走模糊地帶),對主管機關嚴謹的把關絕對樂觀其成,但是不要將所有業者都看待成會偷雞摸狗的廠商,畢竟這新興交通工具已逐漸獲得國人青睞才會有高曝光率,而如何兼顧國人的需求又能達到節能減碳效益才是主管機關所要考量的重點,不要一味地又將其修改成機車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