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確診後4驗陰回台再轉陽! 又傳輸出越南個案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今(9)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新增1名新冠境外移入個案,曾在宏都拉斯確診,經隔離與4次採檢都陰性,回國檢疫期間都無症狀,自費採檢再驗陽性,發言人莊人祥表示,雖然在國外確診,但後續檢驗2次以上陰性,就鼓勵不用再檢;另外,再傳台灣輸越南新冠個案,莊人祥強調已掌握接觸者。


莊人祥說明,新增個案(第978例)是本國籍30多歲女性,2019年5月至宏都拉斯工作,今(2021)年1月即有鼻塞症狀,1月6日於當地確診新冠肺炎後,在住處隔離至2月19日,期間曾分別於1月16日、1月18日、2月8日及2月17日進行採檢,結果皆為陰性。


莊人祥持續說,個案與友人於2月21日一同回台,入境後至防疫旅館檢疫,期間皆無症狀在3月8日檢疫期滿,因工作需要,同日至醫院自費採檢,並於今日確診,Ct值34血清抗體IgM為陰性、IgG為陽性,同行友人列為接觸者,3月8日也自費採檢呈現陰性,因判定無密切接觸,要求健康自主管理。


指揮中心多次指出,曾經確診在症狀緩解後,若核酸檢驗Ct值在34以上,傳染力可說微乎其微。莊人祥解釋,在台灣首次確診個案,若沒有症狀、Ct值高於34、血清抗體陽性,再次核酸檢驗仍高於或等於34,已討論未來可以解除隔離,如果在14天內,密切接觸者也可解除居家隔離,但方案還在簽核中。


另一方面,越南再公布1名台灣民眾入境,確診新冠病毒個案,莊人祥針對事件說明,個案是1名男性,在2021年1月8日回台,當時持3日內核酸陰性報告登機,2月22日入境越南,機場採檢也是陰性,3月7日再採則出現陽性,個案在台灣有2名同住家人,也有一些親戚餐敘,都列採檢對象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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