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網說帖談台灣主權有爭議?外交部:無法否認過往歷史的一部份

崔靜麟(資料照片)
崔靜麟(資料照片)

國史館日前舉辦舊金山和約70周年研討會,引爆「台灣地位未定論」爭議,外交部網站中的《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主張中華民國早在1945年起即恢復對臺澎的主權。外交部今天表示,該說帖只放在歷史專區,也是無法否認的過往歷史的一部份。外交部正在研議不使外界誤解外交部立場疑慮的妥適做法。

外交部網站的說帖中指出,「臺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是一項絕對符合歷史與國際法的主張。民國34年(西元1945年)9月9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南京接受日本的戰敗投降,同年10月25日又在台北中山堂接受日本臺灣總督的投降後,旋即宣布恢復台灣為中華民國的一省,三個月後並恢復台灣人民的中華民國國籍,回溯自民國34年10月25日生效。

換言之,中華民國從民國34年10月25日起,即在法律上(de jure)與事實上(de facto)行使對臺灣的領土主權。此一恢復主權的事實,於民國41年(西元1952年)4月28日中華民國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後,得到確認。

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日前投書媒體中表示,國史館的研討會引發台灣國際法地位爭辯,有認為台灣地位已經事實人民自決而定,亦有部分論者認為《開羅宣言》與《舊金山和約》等文件,已明確將台灣的主權歸屬於中國。至於我國外交部,則在其網站的《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中,採後者立場,主張中華民國早在1945年起恢復對台灣、澎湖列島之主權。

對此,外交部副發言人崔靜麟今天表示,學者投書媒體質疑外交部保留馬政府時期發布的「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使外界誤解現今政府立場。外交部回應如下:

(一)外交部依據憲法及法律守護國家主權,並尊重人民言論自由的行使。外交部遵行人民透過民主選舉的政治付託,行使與外國締約、發行護照及核發簽證等主權行為,這是外交部的神聖主權任務。

(二)近年外交部持續、多次以各種形式與管道發表「中華民國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相關主權聲明,並據以推行外交業務,這是現在的政府立場,也是外交部的現狀。

(三) 至於外交部網站在「新聞中心-重要議題-歷史專區」仍然放置「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就是只放在歷史專區,也是無法否認的過往歷史的一部份。外交部正在研議不使外界誤解外交部立場疑慮的妥適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