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婦女生育補助 114年起每胎調高至1.8萬元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4日電)宜蘭縣政府社會處今天表示,明年起縣內婦女生育補助每胎調高至新台幣1.8萬元,地方鄉鎮市公所還加碼生育補助,全縣以南澳鄉最高,每胎3.6萬元。

社會處指出,有鑑於少子女化問題,縣內婦女生育補助在民國111年以前,每胎1萬元,為提高生育率並比較外縣市津貼後,縣府於去年提高金額到每胎1.2萬元,今年更調整為1.5萬元;隨著物價指數調升,為落實照顧婦幼,津貼確實有調高必要,因此明年度將再調高至1.8萬元,並提供每人每胎產檢交通費2000元,期望透過調高補助,提升生育率。

社會處表示,除有縣府生育補助外,目前設籍在縣內各鄉鎮市公所達1年以上者,也能依各公所規定領到加碼津貼;在宜蘭縣12鄉鎮市中,以南澳鄉的生育補助最高,每胎3萬6000元,其次為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及五結鄉的第1胎2萬元。(編輯:方沛清)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