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委會即起開放受理申請「113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

客家委員會為深化臺灣與新南向國家之客家連結及合作,提升本國公民國際參與能力,促進青年公民外交,拓展、累積青年國際視野及跨文化交流能量,補助依法登記或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申請「一一三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

每申請團隊核心交流成員至少三人,且核心交流成員須至少有三分之二成員熟諳客語,其他成員倘有新南向國家新住民、留臺生尤佳,申請團隊可提出一至三年期計畫,惟提出二年期以上計畫者,須連續非分段執行,掌握計畫精神,提出分年執行架構及內容,充分說明跨年執行之必要性、相互關連性及效益性。

請踴躍於一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前至該會「線上申辦獎補助系統」登載申請(網址https://pse.is/3sjdht),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資訊請至該會全球資訊網查詢(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7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