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戒嚴反制在野親中亂台? 律師曝2理由:台灣無法比照南韓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
南韓總統尹錫悅昨(3)日深夜無預警宣布緊急戒嚴,引發朝野譁然與國際關注。不過台灣國會藍白杯葛總預算、通過毀憲亂政的「擴權法案」、更企圖通過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便有人質疑,在野黨「親中亂台」,為何不比照韓國發佈戒嚴?律師黃帝穎解釋,台韓戒嚴法律不同,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最終還是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
律師黃帝穎在臉書解析,台灣目前無法比照韓國發佈戒嚴有兩大法律理由。首先是台韓戒嚴的法律程序不同。黃帝穎指出,台灣總統發布戒嚴,必須經過國會通過或追認,才會合法生效,「這和韓國程序完全不同」;韓國總統發布戒嚴,是國會過半否決,才會失效。也因此有外媒報導指韓國軍警封鎖國會,應該是為了避免戒嚴令被韓國國會否決的極端手段。
此外,台灣《戒嚴法》明文規定,「戰爭或叛亂發生」為戒嚴發佈的要件。黃帝穎強調,戒嚴嚴重影響人民權利,是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最後手段,台灣在遭受中國武力進犯,較符合戒嚴法要件「戰爭或叛亂發生」。
黃帝穎表示,也因此韓國的戒嚴令,與台灣法律要件並不相同。「所以,台灣要反制藍白毀憲亂政,目前無法援引韓國戒嚴的非常手段,還是回歸國會議事攻防、公民力量監督和憲法法庭最後把關。」
另外,黃帝穎更指出,就算是例外的急迫情況,如國會硬推癱瘓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還是能以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守護民主憲政的方式,讓毀憲惡法不生效。此時藍白回歸憲法,如不同意行政院長拒絕副署,就應提起不信任案;倒閣後國會進行全面改選,直接面對最新民意!
原文出處:快新聞/宣布戒嚴反制在野親中亂台? 律師曝2法律理由:台灣無法比照南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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