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 港府最快月底要求公務員執行

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今天表示,將在12月底或明年1月初發出通告,公布有關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安排,公務員有1個月的時間可簽署。聶德權今天上午出席無線電視節目時,作上述表示。

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 港府最快月底要求公務員執行
宣誓或簽署擁護基本法 港府最快月底要求公務員執行,未來公務員將不行再參與抗爭。(示意圖)

港府之前決定,所有現職公務員都須宣誓或簽署聲明,以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港府日前已要求7月後到職的公務員宣誓。

綜合香港電台等港媒報導,聶德權表示,會透過部門及政策局安排公務員簽署相關聲明;而常任秘書長和部門首長則會另外安排宣誓。

他在節目後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相關誓言是承諾式的,違反誓言並非刑事罪行;但須審視違反誓言時所作出的行為,是否違法、違反公務員操守或規例,嚴重者可能被革職或勒令退休。

聶德權指出,若有公務員拒絕簽署相關聲明,會令人質疑當事人是否拒絕承擔責任。他說,政府會了解原因,要求當事人解釋,並依照現有機制處理。

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有香港公務員因參加示威被捕,並遭停職。

今年6月底生效的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港府隨即在7月提出公務員宣誓或簽署相關聲明的建議。

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12月初在港府舉辦的國家憲法日線上座談會上強調,香港必須堅持由「愛國者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