宥勝猥褻案二審上訴駁回!認罪判8月、緩刑5年
娛樂中心/李明融報導
藝人宥勝遭指控在2016年強吻、襲胸女助理,涉犯強制猥褻罪,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二審開庭鞠躬道歉認錯,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今天(31日)上午高等法院宣判,判決宥勝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支付公庫200萬元,緩刑期間並接受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宥勝二審審理期間認罪,盼法官從輕量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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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宥勝「猥褻女員工」道歉奏效免關?二審認罪判8月緩刑5年 支付公庫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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