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修正納同婚 保護令可下架網路性影像

要強化被害人保護,在條文中明訂,可以經由申請民法的保護令要求刪除,或者是下架性影像,而網路平台業者要先行限制瀏覽,或者是移除家暴被害者的性影像,如有違法,最重罰60萬元。

院會也通過了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增訂相關指引,提供影像中心、家暴中心還有警察機關,協助被害人取得性影像的上傳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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