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護帶薪病假 市消費局調查違規

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Department of Consumer Affairs)局長莎拉斯(Lorelei Salas)31日宣布,屬下勞工政策與標準辦公室(Office of Labor Policy & Standards,簡稱OLPS)正在調查全市近40所家庭醫護機構執行紐約市帶薪病假法律的情況,以維護3萬3000名家庭醫護機構工作者的利益。

紐約市家護人員總數約20萬3100人,是最大的私營勞動力行業之一。全市約有700家掛牌的家護機構,分布在850個地點,主要面對個人家庭。儘管紐約州近幾年提高薪資標準和員工相應工作權益,但家護的薪資和工作時間違規仍嚴重。

OLPS針對紐約市帶薪病假執法的過程中收到很多家護工作者的投訴,過去兩年多的投訴個案中,家護行業帶薪病假的投訴總數排第三。而OLPS共幫助6183人獲得47萬5000元賠償,並罰款近20萬元,涉及94所家護機構。

OLPS31日宣布,當天已發出39封要求調查家護機構的通知,涉及3萬3000名行業員工的利益。調查將針對這些機構現階段執行有薪假的政策展開,確保雇主了解雇傭義務,同時讓工作者知曉並行使其權利。

律師吳勝陽表示,對於員工帶薪病假,許多雇員不是很清楚,因此許多權利沒有真正行使。如果遇到此類情況,可以投訴。情節嚴重者也可請律師打官司。

律師李凱寧(William Li)表示,紐約市從2014年起,對於雇員多於五人的公司,規定員工在開始工作120小時後便可申請帶薪病假。每工作30小時,就可相應休一小時病假。對於雇員在四人或以下的公司,員工只可休無薪病假,一年最多40天。

有關紐約市雇員權利和帶薪病假須知可登錄網站www1.nyc.gov/site/dca/about/paid-sick-leave-law.page了解,有簡繁體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