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抗議政院擬刪懲戒權 稱不等於身心暴力

「懲戒不等於身心暴力!」呼籲政府不要剝奪家長懲戒權,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聯合來自全台17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反對行政院日前通過的《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教育團體也指出,在法實證研究顯示刪除懲戒權毫無必要。

  • 《民法》修法刪除父母「懲戒權」 其定義為何?相關配套措施有哪些?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指出,「法院是誤判的、是濫用的;第2個家長也濫用,我就是要來用你這個懲戒權,來去做這件事情。可是這2件事情在法實證的判斷當中是沒有的。」

家長團體抗議,行政院兒少推動小組27位委員中沒有任何家長代表可以發聲,但根據去(2023)年的調查顯示,有高達7成的家長反對修法,應該是要著眼改進條文內容而非全面刪除,否則將削弱家庭教育功能;不過兒福聯盟認為,體罰可能會對兒童身心發展帶來嚴重傷害。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認為,「這個在將來可能你處罰孩子,你搞不好禁止他用3C,然後或是讓他禁止活動或看電視造成他身心不舒服,他就可以說你是身心暴力。」

兒童福利聯盟組織發展處處長黃韻璇回應,「有很多腦科學都顯示說,當孩子受到恐嚇或者是包括疼痛,他會產生的反應並不是學習,他會產生一些逃的反應,其實反而阻礙了他的學習。」

雖然家長團體和兒少團體立場不同,但都同聲呼籲政府對於相關政策的配套措施,應該要明確周全,像是推廣親職教育課程、提供父母正向教養資源,讓孩子能夠在安全的環境自信健康地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