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指控補習班老師虐打學童 屏縣:若屬實須解僱

(中央社屏東縣15日電)屏東縣萬丹鄉有家長在網路上指控補習班老師用藤條打學童,還要學生拿棍子互打,家長已報警處理。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今天表示,如果查證屬實,將要求補習班解僱這名老師。

一名家長在臉書(Facebook)「萬丹鄉交流地」等網站指控萬丹鄉某家補習班用藤條打她2名姪女,連藤條都打斷,還叫學生用棍子互打,並叫「外面國中生、高中生進來輪流打2名無辜的姪女」。

這名家長表示,事件發生在7日,學童還向家長說是「那個魔鬼老師」,這名老師抓她姪女頭髮、打巴掌,用拳頭和棍子毆打臉,還警告學生不能說,否則回到補習班會被打得更慘;後來有家長告訴她,所有補習班的學生都被打過。

這名家長出示姪女被打傷痕照片及老師所用的打人工具藤條、刮痧板及梳子並表示,老師打人後用刮痧板刮痧毀滅證據。家長已向警方報案,並指事情已進入司法程序,呼籲其他家長理性表達訴求。

屏東警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這件事已進入司法程序,會依法處理。

縣府教育處今天也以新聞稿指出,縣府如果查證屬實,認定這名教職員確有涉及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致孩童身心遭受虐待,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命補習班解僱這名教職員,並依同法處罰業者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的罰鍰。

教育處指出,並得令補習班限期改善,屆期沒有改善,按次處罰;必要時令補習班停止招生或廢止短期補習班立案;另外,依兒少福利及權益保障法處以施虐者6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補習班名稱及施虐老師姓名。(編輯:陳仁華)11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