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根州法官裁決 11月公投前「墮胎仍是合法」

密西根州奧克蘭郡(Oakland)法官昆寧漢(Jacob Cunningham)19日裁決,禁止各郡檢察官執行密州1931年的墮胎禁令,代表在該州可繼續維持全州的墮胎合法化,直至州最高法院或今年秋天選民公投做出決定。

修改密州憲法以保證墮胎權的倡議7月得到75萬3759人簽名,州選舉委員會將決定是否列入11月期中選舉期間的公投。昆寧漢說:「將選擇權交給密州選民,符合民眾的最大利益。」

密州上訴法院8月1日裁決,鑑於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羅訴韋德案(Roe v. Wad)的裁決意見,郡檢察官可以執行1931年的墮胎禁令;但僅過數小時,昆寧漢法官即就民主黨州長格蕾辰·惠特默(Gretchen Whitmer)的提訟,發布暫停執行1931年禁令的限制令,如今又頒布臨時禁令。

昆寧漢在聽取墮胎專家、診所和密州首席衛生官員的證詞後表示:「如果不頒布禁令,將對孕婦和可懷孕的女性造成真實和迫在眉睫的危險。」法官認為證人非常可信,駁斥辯方證人的證詞「無助與偏見」。

密州設有墮胎診所的大部分郡檢察官表示,不會執行1931年的墮胎禁令,但肯特(Kent)、傑克森(Jackson)和馬侃柏(Macomb)三郡的共和黨檢察官表示會執行。

兩個共和黨郡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將對法官裁決提出上訴。密州1931年的墮胎禁令禁止所有墮胎,除非孕婦性命受到危害,在聯邦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裁決後被激活。

密州上訴法院認為,臨時禁令僅對州檢察長辦公室適用,意味著部分郡可能會對墮胎診所提出重罪指控。惠特默州長的律師表示,由郡檢方決定是否執行1931年的禁令可能造成混亂。

墮胎權議題將衝擊密州的期中選舉,惠特默州長和同為民主黨的州檢察長丹娜·奈瑟(Dana Nessel)決定,要將墮胎權作為她們連任競選的主軸,奈瑟說:「如果沒有臨時禁令,部分醫生可能會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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