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延丁專欄:李明哲告訴臺灣人「狼來了」…來的是什麼狼?

中國一直在抓人,抓異議人士、抓維權人士的時候,以為跟我沒關係,因為我是公益人。

抓到了我頭上,很多人以為跟自己沒關係,因為他們不是我。

我說這不是中國人的事、香港人的事,也是臺灣人的事、所有人的事,臺灣人覺得自己不會有事。

這回,被抓的是李明哲。

狼 真的來了

雖然我被抓是真實經歷,但那段經歷怎麼想怎麼不真實,因為實在太過驚悚離奇。

「你涉案顛覆國家!案情重大事關國家安全!」——我沒聽錯吧?

審我的人口齒清晰把這四個字說得確定無疑,標準中文普通話,語氣鏗鏘字正腔圓,活脫脫是在演話劇。

我不是聽不懂他們的話,而是搞不懂他們的邏輯,搞不懂一個寫書的公益人怎麼會被這個國家變成「顛覆國家」通天大案的要犯。

我知道為了「國家安全」可以無所不用其極,只是不敢相信這麼巨大的榮譽會掉到做公益的小女子頭上。「顛覆國家罪」,原本只是法律條文上的四個字,都知道有這麼一個最高級罪名在頭頂盤旋,但一直不曾真正落下來。知道狼來了,但沒有想到狼會來就到我身邊。

一旦沾上如此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罪名,再用上有中國特色的法治創新「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就被這個國家以國家安全為名,「合法」綁架了。細節不再重複,我已經寫了一本書。

我自己的經歷已經足夠恐怖,寫書過程中更加恐怖的經歷一直在上演,這個強大無比的國家傾國傾城構陷各種各樣事關國家安全的通天大案。在我被抓後又有更多公益人、文化人被抓,在我被放後又發生了「709案」,以「顛覆國家」株連數百至今仍有多人在押,也是人間蒸發不知所蹤從無律師會見,疲勞審訊單獨監禁24小時強光照射雙人包夾各種極端變態待遇傾國傾城。後來銅鑼灣書店不僅抓了香港人,而且還有跨境抓捕戲碼上演……

「不要以為只我這個倒楣蛋的事。」《敵人是怎樣煉成的》出來之後,我一再對臺灣朋友們說:「不要以為只是我這個倒楣蛋的事,這是每個人的事。這不僅是中國人的事香港人的事,也是臺灣人、所有人的事。」

「還好我們是臺灣人,應該不會有事。」——臺灣人好像聽不懂我的話,好像我說的中文還不夠簡單清楚直截了當。

那個讓我萬劫不復的「國家安全」,不僅是中國人的事香港人的事,也是臺灣人、所有人的事。一次又一次抓捕,一個又一個人權災難,聲援來自不同地方連署人出自世界各地,有個起草聲援文本的人說「我是臺灣人,不會被抓」——說這話的人,叫李明哲。

寇延丁(公和基金會/維基百科)和她的新著《敵人是怎樣煉成的:沒有權利沈默的中國人》(時報出版)
寇延丁(公和基金會/維基百科)和她的新著《敵人是怎樣煉成的:沒有權利沈默的中國人》(時報出版)

寇延丁(公和基金會/維基百科)和她的新著《敵人是怎樣煉成的:沒有權利沈默的中國人》(時報出版)

「案情重大事關國家安全」

李明哲出事當天我就知道了,臺灣朋友不約而同問我李明哲是怎麼回事?──我也想問這是怎麼回事?他們明明知道人不是我抓的。

李明哲人間蒸發,與我當年相仿。

在中國人間蒸發的人很多,都與那個神秘的「有關部門」有關。李明哲確實是進入中國了,進去之後就不知所蹤,世界不知道他在哪裡、正在經受什麼,他不知道世界在哪裡、發生了什麼,完全孤立無援、任人擺佈,可能受到任何不人道對待,可能產生任何不堪後果。沒有通知家人,沒有律師會見,沒有出示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沒有任何法治意義上的依法對待——雖然中國是有法律的,也一再說要建設「中國法治社會」。

當時有一種不詳的預感,覺得李明哲失聯與「國家安全」有關。這是所有可能性裡最壞的一種,跟我當年一樣。

早說過這也是臺灣人的事、所有人的事,只是不知道第一個中招的是李明哲還是王明哲劉明哲。直到十天之後國台辦被記者問出這樣的答覆:「臺灣居民李明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果真是這個極富中國特色的的罪名,抓人關人的「有關部門」是哪一個?李明哲在哪裡?正在經歷什麼?仍然不知道——這幾乎是所有人間蒸發者標配待遇。

我早早預知了一個災難,但不能給我一絲未卜先知的成就感,只是痛上加痛。有了「國家安全」這樣的名目,被抓的人就在法外之地,與世隔絕,與法律人權隔絕……跟我當年一模一樣甚至更糟,因為有關部門一直與時俱進,各種打壓一直花樣翻新。

李明哲僅僅只是開頭。不是我烏鴉嘴在預言一系列災難,而是這些災難必定到來,「國家安全」無處不在,不論你是誰。

親身經歷國家暴力帶給我、帶給中國人、帶給所有人的恐懼,引發這一切的,是這個看似強大的國家的恐懼——對於被顛覆的恐懼、對於國家安全的恐懼。

世界上最為龐大的國家機器為「維護黨的執政地位」,在恐懼驅使下傾國傾城使用國家暴力,任何人都不能倖免,任何糟糕的狀況,都可能發生。

李明哲被抓再次喚醒那段地獄記憶,每一天都痛入骨髓,沒有最糟,只有更糟。對我,是128天,對李和平王全璋是兩年,李明哲,會是多久?下一個,會是多久?

2017年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赴北京救夫無法成行,在桃園國際機場召開記者會,左起:鄭秀娟、李凈瑜、邱伊翎(AP)
2017年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赴北京救夫無法成行,在桃園國際機場召開記者會,左起:鄭秀娟、李凈瑜、邱伊翎(AP)

2017年4月10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赴北京救夫無法成行,在桃園國際機場召開記者會,左起:鄭秀娟、李凈瑜、邱伊翎(AP)

「中國法、治社會」

中文是一種無比奇妙的語言,「建設中國法治社會」是這些年調門最高的口號,喊的最響是2014年10月20-23日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這個時點對我來說最為反諷。因為彼時彼刻,我在牢裡,審我的人明白告訴我:「在這裡你沒有權利」,原因還是「事關國家安全」。我在舉國大談「中國法治社會」的同時與世隔絕,與法治人權隔絕,體會什麼是「中國法、治社會」。

在裡面的時候,我一直試圖跟審我的人講法律,但他們總說我「不懂法律」。出來之後惡補法律,真真被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嚇到,對「顛覆國家」這樣的通天罪名,相關說明第二條:「本罪所指的行為無論有無危害結果,只要查明行為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的,進行了秘密謀劃活動,就構成本罪……」——除了提醒注意轉成了黑體字的「無論有無危害結果」,還請注意此後緊跟的「只要查明」四個字。

無論有無危害結果,那就是意念罪哇。只要查明,如何查明?有關部門有數以千萬計的公務人員,有中國法、治社會傾國傾城,想查任何人,都易如反掌。

中國法、治社會,帶來了一系列法治創新。本來,「監視居住」已經是中國特色,「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離開住處或者指定的居所,並對其行為加以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請注意:監視居住不在看守所不在監獄,是《看守所法》、《監獄法》之外的化外之地,為有關部門創造了極大的操作空間。

饒是如此,有關部門仍不滿足,最新修改刑事訴訟法又讓創新更上層樓遂有「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住地執行。」——只要跟「國家安全」掛上關係,就可以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讓人「依法失蹤」人間蒸發。

我和我同案被抓的夥伴們,還隨後被抓的709律師和香港書商都是在這種名目之下被「依法失蹤」的。我至今不知曾被關在哪裡,審訊我看押我的是什麼人。不通知家人,沒有律師會見,單獨監禁,雙人看守晝夜輪值,24小時強光照射……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基本標配,最長時間可達半年。這個世界是最為強大的國家機器動輒傾國傾城把一個血肉之軀團團圍住慢慢打理消化。香港書商和709律師以用更多人「享受」的,就是這種特別優惠VIP待遇。家人上天入地找不到親人、律師見不到當事人,但官媒卻能採訪到他們,他們自己也對顛覆國家的罪行供認不諱。

無論有無危害結果,只要查明就OK,只要你自己承認就OK——除了與時俱進的中國式法治,還有層出不窮的中國式辦法。

「每每看到冤案報導,就會有人問:既然不是他做的,他為什麼會在筆錄中認罪?當然也有人問,看他平時挺硬的,怎麼進去沒多久就全都承認了呢?」《被訊問是一種怎樣的經歷》開頭就提出了這個問題,各種心理戰各種刑訊手段各種極端對待……有關部門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從容不迫動用任何手段,達成他們想要的任何目標,與世隔絕的「犯罪嫌疑人」不僅會認罪、還會自汙汙人,並有媒體宣判輿論抹黑配套成龍,「一些最為嚴厲的刑訊逼供涉及有組織犯罪、被控為政治犯的異見人士,以及西藏和新疆的被關押人員」(出自紐約時報《追求高定罪率中國員警刑訊逼供禁而不止》)。

寇延丁在被押128天後獲釋,完成這本書,要在亂世做最好的自己。(來源:新公民運動)
寇延丁在被押128天後獲釋,完成這本書,要在亂世做最好的自己。(來源:新公民運動)

寇延丁在被押128天後獲釋,完成《敵人是怎麼煉的》這本書,要在亂世做最好的自己。(來源:新公民運動)

只有更糟沒有最糟

國家安全,多少罪惡汝之名而行?

「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國家安全局、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四部門聯合辦案!你涉案顛覆國家!案情重大事關國家安全!」對我的審訊以這樣一句話開始。作為十四億分之一,我與最高權力之間,隔著中央、省、市、縣、鄉鎮(在城市是辦事處)、村(城市為居民委員會)……無數層級,如非親歷,不敢想像自己此生竟會與之親密接觸。

有幸得到黨和國家如此這般直接關懷,與2014年九月香港佔領中環有關,「港獨分裂祖國」自然會成為頭號大案,指令由中南海送達北京市朝陽區某條路邊某個小小的街邊列印店,小店奉命舉報某女生前來列印小雨傘,有聲援香港雨傘革命的嫌疑。員警迅速抓了這個女生並啟動一系列抄家與抓捕,一直抓到對此全無所知的我——知道不知道不重要、有沒有關係也不重要,只要黨和國家需要,就可以經由我,勾連任何驚天動地的陰謀,把港獨台獨海外民運中國NGO一網打盡。

「我們有幾十、上百人的團隊,你在我們面前,是完全透明的。」你們很清楚我是公益人,但能把公益人變成顛覆國家的要犯,你們有的是錢有的是人有的是辦法、有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機器可以一網打盡所有人,不管是中國公益人還是香港書商人權律師勞工NGO臺灣李明哲……

我知道自己在你們面前是透明的,也知道所有人都是透明的,還知道你們可以經由任何人、達成你們的任何目的。因為你們有成千上萬有關部門、幾千萬人組成的國家機器,傾國傾城。

有關部門大案要案的最高指令是恰恰好直接發給了那個小小的列印店嗎?當然不是這麼「巧」,而是每一個。而且,也不是單只發給了列印店……任何最高指令都會在瞬間穿透整個國家直達任何角落——事實證明老大哥一直都在我身邊、時刻都在看著我。

其實,老大哥在盯著任何人,不論中國人香港人臺灣人。這個國家隨時都可以國家安全為名傾國傾城製造敵人。

不論是大張旗鼓的國家法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還是悄悄進村的地方法規《重慶市公安機關網路處罰裁量基準》,還是北京市國家安全局《公民舉報間諜行為線索獎勵辦法》,中國法、治社會花樣翻新。

公益人香港人臺灣人什麼人都抓,不僅被抓者人間蒸發,他們的親人朋友也會被以各種方式株連,然後,或報紙或電視或庭審現場會看到各種「供認不諱」……創新永無止境,只有更糟沒有最糟。

20170209-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9日至台北國際書展會場,出席唐山書店老闆陳隆昊邀請之座談。(顏麟宇攝)
20170209-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9日至台北國際書展會場,出席唐山書店老闆陳隆昊邀請之座談。(顏麟宇攝)

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想都沒想過自己可能跨境被逮。圖為林榮基參加台北國際書展。(顏麟宇攝)

更可怕的是恐懼

但是,他們的天羅地網再大,也不可能抓捕所有人,更可怕的,是以此製造恐懼,讓人自我審查自我監禁。

特別怕臺灣人說「如果李明哲不**就不會被抓」,類似話審我的人說過無數遍:「如果你不**我們就不會抓你」。這種說法不僅喚醒了我的受審感,也讓我意識到,國家安全製造的恐懼,已經有效控制了臺灣人的思維,恐懼已經讓他們自我審查。

不要追問李明哲到底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寄了什麼書踩了什麼紅線,如果用他們的邏輯換位元思考自我設限自我監禁,被抓和沒有被抓,有分別麼?臺灣人如此這般自我審查,恰恰說明了,國家安全思維、「中國法、治社會」已經成功地恐嚇、影響、扭曲、同化了臺灣人。這麼想、這麼做,不僅是自我審查自我監禁把自己變成了恐懼的囚徒,也成了審查他人監禁他人的看守。

*作者為自由作家、紀錄片獨立製片人。著有《一切從改變自己開始》、《行動改變生存--改變我們生活的民間力量》、《可操作的民主》等著作;先後建立了「北京手牽手文化交流中心」、「泰安愛藝文化發展中心」等公益組織,發起了「北京水源保護基金會飲水思源愛藝文化基金」。最新作品《敵人是怎樣煉成的?沒有權利沈默的中國人》,(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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