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裁罰基準修訂 10月施行

地政局檢討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以更強力手段守護房地產交易安全。圖為大樓興建,非當事房地產。(記者林雪娟攝)
地政局檢討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以更強力手段守護房地產交易安全。圖為大樓興建,非當事房地產。(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地政局接獲南區國稅局移送多起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取得成本與申報實價登錄交易總價不符案件,除將針對相關義案件進行查處,地政局也檢討修訂實價登錄裁罰基準,十月一日起正式施行,其中違法轉讓契約,違反者最高可達三百萬元。

國稅局移送案件,從一0二年起至一一0年間,多達一六七件,涉及十四個建案,經地政局初步查核,除取消裝潢設備款或工程找補四十四件,部分建案將代收款項計入總價後,再折讓扣除或無理由協議折讓一二三件,影響申報正確性,將再深入調查,如有申報不實,將涉及裁罰。

另外,地政局也祭出更強力手段,維護交易安全,加強房地產市場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地政局檢討修正並頒布最新裁罰基礎,十月一日起正式施行,修正重點包括加重處罰重複違規者,違規次數越多,處罰越重,且依據不同類型的違規事件訂定裁罰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