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育三法逐條審查 保障多元發展

【Dredres Lraakaroko/Talu王啟倫 立法院】 2017-12-07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7號進行實驗教育三法逐條審查,其中針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在第七條第二項第九款修正案中,希望排除其它教育相關的法令規定,去保障實驗教育能不受限制,健全發展多元教育,引發兩極意見。 立法委員蘇巧慧甚至在會議中提議,希望再新增了另外三項法規予以排除。 (民進黨立法委員 蘇巧慧: 第一個是師資培育法,因為上次有提過是不是實驗教育可以,實驗教育的學校是可以列為師培法的實習單所以第一個,然後第二個的話是學生輔導法,第三個是國民體育法。) 如此大動作的排除相關法規,也讓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第一時間提出意見,他認為目前尚未討論出是不是要放寬實驗教育門檻,就如此大動作排除所有相關法規,有一定的危險。 (國民黨立法委員 蔣乃辛: 小規模的試驗那是做實驗,可是後面如果你又一個放寬到三 四分之一,那就是大規模的正規教育而不是實驗了,那在這種大規模的這種方式你又把它排除所有教育相關法規的話,我覺得這有問題。) 而國教署長邱乾國則表示,並不是要排除所有法規,而是明訂細項並提出代替方案,並且最後將由教育部設立的實驗教育審議小組進行審議。 (教育部國教署長 邱乾國: 你要排除這個法的哪一個規定,但是你要提出你的替代的措施跟做法,我們會有一個審議會來審議你的替代措施跟做法是否合適,不合適我們會退回去請他重擬。) (國民黨立法委員 蔣乃辛: 我們一下子把這個打開到這麼大的門,我們相關的配套措施在哪裡,這個我們不能不顧慮到啊,我也不是危言聳聽,只是說這事實上有這個可能,然後我們把相關配套措施,全部寄重在那個審議委員會,那我們以後還有需要什麼立什麼法,通通用審議委員會去決定就好啦。) 會議討論中發現,針對第七條修正案的異議與後續審查條文有連動關係,因此有委員建議先行保留,等後續條文審查完,再討論是否要排除相關法令規章。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