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長寸險 「高鐵利益屬全民」 朝野各自表述

【記者郭穗/郭玉屏 台北綜合報導】針對高鐵財務改革方案,民主進步黨昨(6)日上午由立院黨團幹事長蔡其昌、立委管碧玲、葉宜津、李應元及學者專家施俊吉、張兆順共同召開「高鐵利益屬全民 不容黑箱分配」記者會,主張延長高鐵特許年限40年,是涉及數千億元的國家重大利益處分,民進黨反對在欠缺公平競爭、不透明方式下分配給少數特定人士。 特許利益是全民資產 不容黑箱分配 立委蔡其昌表示,交通部說高鐵到明年三月就倒,完全是危言聳聽;交通部的財改案延長40年特許年限,可以創造8千億的營收,預估有超過5千億現金收益,這是全民的利益、國家的資產,必須經過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機制來分配,但現在交通部卻只交代原始股東分多少、新股東分多少,「人民絕不容許國家、全民的資產用如此不透明的方式來分配」。 蔡其昌強調,高鐵財改案看似關係國家重大交通建設能否持續營運,但其背後牽扯的是國家利益如何公平分配的問題,因此,民進黨必須負責任表明不會為這樣不清不楚的財改案來背書。 此外,高鐵原股東面對高鐵財務問題有契約、法律為之,絕不允許交通部自己關在房間裡來決定。至於未來特許要延長幾年、要採取何種OT方式或是政府接管後再OT;他認為應該在全民監督下以嚴謹、合理的方式來處理,並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立委葉宜津說,民進黨主張交通部必須以全民最大利益為出發,按照現有契約來走,如要更改契約內容,必須提出對雙方合情合理的算法,因為這關係到世代公平正義。40年的特許年限值5千至8千億,我們這一代沒有權力把下一代的利益給出賣,這是世代的掠奪。如果交通部要延長特許,必須精算到底有多少收益然後作價,不能平白無故的奉送;此外,政府聯貸保證5.9%或1.6%的利率是由全民買單,非常不公平。她重申民進黨站在全民利益角度,要求交通部不能草率、不能圖利,面對如此不公不義的財改方案,民進黨無法接受,國民黨如要強行通過,相信台灣人民會作民進黨的後盾。 改善高鐵財務 不只有一種方案 對於交通部以不接受這個財改方案,高鐵將立即破產為由,企圖恐嚇國人接受。立委管碧玲指出,問題的關鍵在於原有高鐵BOT案時間只剩下19年,如果納入折舊攤提等問題,在法律層面上有破產的議題,但是事實上高鐵自民國100年起年年賺錢,民國100年賺58億、民國101年賺36億元、102年賺33億元、103年賺60億以上。高鐵會破產的概念,是因為它有30年的特許期,但是只要把時間拉長,而且向前展望到162年會大賺,估計會賺5000億至8000億間,所以「高鐵其實是一塊肥肉」。 管碧玲認為,就如同施俊吉教授所說,高鐵財改案,是因為交通部要避免國家接收的責任,這就是怯於承擔責任。甚至她覺得交通部的財改方案,根本是勇於圖利。 管碧玲指出,無論就國際的經驗和專家的建議,高鐵的財改方案,至少有五套以上的劇本可以用,例如:施俊吉教授建議的方案、高捷模式、英法隧道模式等。以英法隧道模式為例,英法隧道BOT案55年,第一次延長10年變成65年,第65年的時候,然後再延長於99年,這叫做「階段性延長特許重新改約」,這也是一套劇本。 為全民把關 反對強行通過瑕疵方案 此外,管碧玲表示,根據新的高鐵財改方案,未來有一種股東是5.9%投資報酬率,另一種是6.2%投資報酬率,而原始股東的投資報酬率也還有1.2%,這就是圖利少數原始股東,非常不合理。我們認為這一套劇本,明天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絕對不可以表決,因為只要明天只要表決過關了,立法院再也無法擋住它了。 立委李應元總結,針對高鐵財務危機,交通部採取的就是「狼來了」此種「高度危言聳聽」的說法,當年因為國民黨黨團杯葛高鐵預算,時任行政院院長謝長廷最後只好透過航發基金來解決,高鐵從借新還舊到利息8%降到2.25%,「財務重整方案哪一個不是國家公權力介入?」。 李應元表示,40年的特許權就像是都市容積一樣,是政府透過公權力創造的財富,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不會在三月就破產,若破產則交通部長及高鐵公司董事長應該下台。而且特別股就算敗訴,骨牌效應所產生的後續訴訟至少也有好幾年,加上高鐵延長特許後投資報酬率5.8%,「沒有人會讓高鐵破產!」,所以這是個「狼來了」的說法,透過如此不斷恐嚇威脅,希望明天逼迫國民黨黨立委及社會接受財改方案,透過黑箱分配公共利益。2015/1/6 政院:高鐵財改案圖利全民 盼支持 【記者郭穗台北報導】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6日表示,交通部所提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是圖利全民的方案,並非圖利特定財團,盼立法院支持順利通過。 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遲遲未獲共識,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將審查高鐵是否延長特許年期,若財改方案持續停擺,高鐵最快今年3、4月將破產,由政府接管。 因應立法院7日審查,行政院長毛治國取消原訂7日南下新竹探訪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行程,坐鎮行政院因應,此外,毛治國7日中午也邀相關部會開會研商。 孫立群會後說,行政院支持交通部所提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方案是圖利全民,並非圖利特定財團或現有大股東。 孫立群指出,高鐵財務改善方案通過後,高鐵會先減資,民國105年增資讓全民認股,這項方案是圖利全民的改革方案,盼立法院支持順利通過。 政院的立場是不希望看到高鐵破產,然而為何未能未雨綢謀?2015/1/6 燈不點不亮 高鐵財務高鐵局說分明 【本報綜合報導】交通部與高鐵公司協商提出之整體財務改善方案,已是交通部目前所能尋求整體處理成本及不確定風險相對較低之較佳方案。近日社會各界紛紛提出若干意見與建言,倘有符合法律及合約規定,並能兼顧最大公眾利益之具體方案,交部樂見其成。 針對民進黨團1月6日記者會所提意見及近日部分媒體之報導,高鐵局6日說明如下: 一、8,000億元利益說法,絕非正確 外界盛傳高鐵延長特許期有近8,000億元利益之說法,係以為延長40年期間來自營運活動的淨現金流量每年約有200億元,乘以40年而簡單計算得之,其估算並非正確。按財務模組分析,在延長40年條件下,未來59年(含現有19年剩餘年期)總營收約31,582億,扣掉營業成本費用(14,300億)、系統設備更新(5,501億)、還銀行貸款(3,619億)與利息(4,854億)、給政府的回饋金(746億)與所得稅(477億)等,剩下約1,964億元作為股東報酬;其得分配之股東,包括減資後之現有普通股(含公股泛公股、現有6萬名小股東及五大股東,在減資後依法均得參與股東報酬分配)及未來參與增資之股東,公股泛公股及一般投資大眾佔78%,五大股東僅佔22%左右。(利益分配詳103年12月29日交通部於交通委員會簡報資料第24、25頁,可至本局官網高鐵財務改善資訊專區取得,http://www.hsr.gov.tw/homepage.nsf/Finace?OpenFrameset) 二、追求全民最大利益,沒有獨厚特定集團或人士 財改案規劃之所有增資對象(公股泛公股銀行、中技社、航發會及勞退、勞保、退撫基金等)已多次公開透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及社會大眾說明,不僅沒有任何獨厚特定集團或人士,未來並將透過公開上市全民認股,讓高鐵特許期利益由全民共享。(增資對象詳103年12月29日交通部於交通委員會簡報資料第29頁) 交通部在高鐵公司現有股東減資負起虧損責任、並由政府增資取得經營主導權之前提下,始同意延長特許期。換言之,延長特許期所生利益是給予公股泛公股主導且由全民參與之高鐵公司,而非給予五大股東或其他任何集團主控之高鐵公司。 三、延長特許期與減資增資無法分開處理 由於高鐵是特許經營之公共事業,其公司經營受固定特許年期之限制,不像一般公司沒有經營年期之限制,只須解決財務問題。若無延長特許期,減輕折舊負擔、延長經營收益期間,仍將破產。在此情況下,要求先減資、增資,等同是叫參與增資的人直接拿錢出來補貼逾470億元虧損,斷無回收之可能,事實上也做不到;如果要求政府不採整體財務改善方案一次澈底解決問題,而以救急方式,先解決特別股問題或讓公股泛公股先行增資,等同是用全民的納稅錢來補貼高鐵虧損。因此,減資增資及延長特許期等措施,無法分開處理,必須聯立解決。 四、要求先解除專戶限制,是不當作法 高鐵公司目前欠銀行團債務約3,619億元,其中3,083億元由政府負責擔保,計畫專戶是銀行團用來保障3,083億元以外債權所設。依照「先還債再還股」之清償順序,在沒有財改案搭配以作為債權擔保之替代下,銀行團若同意高鐵公司動用專戶資金解決特別股問題,就是影響自身債權分配順位與權益,政府依法沒有立場要求銀行團配合。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