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殺示威民眾 埃警遭判10年徒刑

埃及司法與安全官員都表示,埃及1名警察因為在2015年1月的和平集會中,射殺女示威人士沙巴赫(Shaima al-Sabbagh),今天被判處10年徒刑。 沙巴赫是在2015年1月24日的集會中,遭到警方發射鳥槍的鉛彈射殺。當時正是反穆巴拉克起義4週年前夕。這場集會後來遭警方驅散。 射殺沙巴赫的警察哈騰(Yassin Mohamed Hatem),在2015年6月被判處15年徒刑,罪名是「以武力攻擊致死」。哈騰提出上訴後,最高法院(Court of Cassation)在2016年6月認定這項判決無效,下令重審。 對於今天的判決,哈騰仍然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