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拚酒文化不改 光靠警察抓不完

立法院研擬修法重懲酒駕,但學者專家與民間團體普遍認為我國酒駕刑責已夠重,喊口號即興修法,只能短暫平息民怨,治標還是得根除「拚酒文化」,且法官要依法重判、檢察官確實執行,透過戒癮等方式,營造一個「難以酒駕」零容忍的社會環境,光靠警察是抓不完的!

警大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表示,日本和韓國的每人年平均飲酒量高過台灣,「但人家酒駕就少很多」。他說,日本人口是台灣5.5倍,20年來大力防制酒駕,從每年1200多人因酒駕喪命,到去年僅100多人,相比之下,我國去年還有高達200多人,必須檢討。

他說,福岡縣曾是日本酒駕死亡最嚴重地區,自從訂自治條例,開放民眾檢舉酒駕,警察、民眾與飲酒店建構強力的防制網,酒駕大幅下降。且日本連提供酒的場所、提供酒的人、共飲者,都有連帶責任,我國只處罰酒駕者和共乘者,顯然不夠。

他直言,每次重大事故,就修一點法,「沒用啦!」然後要警方嚴抓,耗費警力又排擠其他治安勤務,治標不治本。「如果這社會,大家都不敢酒駕,警察哪需要這麼辛苦取締?」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祕書長高淑真也指出,修法須嚴謹,因刑度高到一種程度,效用就有限。問題在於法官常輕判和無法嚴格執行,否則2019年已修過法,效果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她認為,拚酒文化導致許多酒癮患者成酒駕累犯,但衛福部每年酒癮戒治預算僅700萬,檢方迫於案件壓力,也鮮少令被告戒癮,這都讓酒駕件數居高不下。

警政署則重申消滅酒駕為全民共識,也是重點工作,將持續強力執行取締,但交通官警坦言,酒駕抓不勝抓,代駕、大眾運輸城鄉差距等都是影響酒駕原因,這是交通政策問題,光靠警察取締是抓不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