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台灣應正視遠洋漁貨被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

台灣去年好不容易才從歐盟的IUU(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黃牌」警告移除,日前美國勞動部(ILAB)發布的「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共有來自77國家的155商品,而台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物首次被列入名單中、證實台灣漁業確實存在強迫勞動而來的血汗海鮮(其餘還包括緬甸、印尼、中國、泰國和迦納)。對此國內外海洋保育團體早已提出多次質疑,也多次槓上漁業署(今年8月綠色和平還於華山文創園區舉辦為期10天的「魚取漁囚」特展揭開漁工血汗實況),卻始終未能獲得蔡政府的重視。日後,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產品出口到美國將面對嚴格限制,除非可證明產品並非由強迫勞工生產,否則可能不得進口(泰國即因水產含有強迫勞動成分,被美方暫時取消相關產品的關稅優惠)。由於美國為台灣重要漁產品出口國,該調查結果,將影響許多美國企業的採購決策及社會責任政策制定,此事對於台灣漁業的國際形象以及漁產品出口都是一大負評,蔡政府不能再輕描淡寫應該嚴肅以對。

美國勞動部決定將台灣遠洋漁船的漁獲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係依據不同的調查和報導發現台灣遠洋漁業系統性的強迫勞動(非僅依單一個案),我國政府表面上採取不少措施(如加強在國內外港口檢查與船員訪查,實施漁船上的勞動檢查,持續改善遠洋漁船上外籍船員的權益與待遇(船員每月工資不得低於美金四百五十元,非我國籍船員每日休息時間不應低於十小時,每月休息不應低於四日)、制定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等),但實際執行的成效不佳(國內32個卸魚港口,卻只有7處設有檢查員)且缺乏嚴格監管機制(遠洋漁船觀察員覆蓋率低),這也是台灣遠洋漁業被歐盟高舉黃牌的主要原因之一,漁政官員的執法態度和執行能力,確實到了該徹底檢討的時刻!

該報告指出台灣遠洋漁業船隊數量超過1100艘,僅次於中國大陸為全球第二大,占全球鮪魚延繩釣船隊數近36﹪,估計雇用外籍漁工人數達35000主要來自印尼、菲律賓,根據媒體報導美國官方及國際NGO組織,多次證明台灣權宜船(Flag of convenience)存在強迫勞動的事蹟,包括扣留身份證件、超時工作少休息、扣欠薪、簽署漁工不清楚的合約、語言與肢體不當對待、生活條件惡劣等強迫勞動情事,並詳細舉出實例,讓台灣政府難以辯駁。


今年8月綠色和平還於華山文創園區舉辦為期10天的「魚取漁囚」特展揭開漁工血汗實況。圖/擷自綠色和平網站
重視外籍漁工權益

除了該報告所提的問題外,台灣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目前仍然承受著雙軌制度的「境外聘僱」所帶來的差別待遇(只境內漁工能受到《勞基法》保護);特別是台灣存在為數不少的權宜船(轟動一時遭索馬利亞海盜挾持近五年的阿曼籍漁船「Naham3號」就是一例),這些權宜船被質疑可能讓船東減少成本支出並藉以規避本國相關法規,且這些漁船在領海或公海的捕撈行為(包含捕撈紀錄、捕獲魚種等),多沒有意願遵守國際法令,成為國際漁業管理的一大困擾。遠洋漁業為台灣漁業的主軸(總產量達56萬公噸,總產值達340億新台幣),蔡政府既然強調要與國際接軌,要遵守國際規範,為了台灣漁業的永續發展,就應該積極做出改革,提高水產供應鏈透明度並打造一套完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制度,別再消極以對。

在台灣漁產品急需國外市場之際,漁政主管機關不應再迴避問題,應針對現存問題儘速拿出具體解決方法並以實際成果來化解外界的質疑,以免影響台灣漁業發展以及漁產品出口。漁業問題多多,而蔡政府對漁民的照顧遠遠不及農民,別忘了選舉時對漁民許下的承諾!


蔡政府既然強調要與國際接軌,要遵守國際規範,為了台灣漁業的永續發展,就應該積極做出改革,提高水產供應鏈透明度並打造一套完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制度,別再消極以對。示意圖/擷自綠色和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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