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建國敢會彼歹聽 Kian-kok Kam e Hiah Phaiⁿ Thiaⁿ

前言

我一向對「正名」運動,和社會一般的見解有不同的地方。我不把「正名」和台灣「建國」連想在一起。因此,我以學習的目的參加「正名制憲國際線上座談會」,是想藉此機會讓我對「正名」的看法,從座談會的朋友,得到修正。

很快的,這是第三次線上直播的座談會。一個月來,我爲了解「正名」收集資料,已經寫了兩篇文章在《民報》發表,(1)〈老人憶舊— 記參加第一次「台灣正名制憲國際線上座談會」的巧遇〉;(2)〈商榷正名「正名制憲」爲「建國制憲」〉。我的論點是,台灣民間爲「正名」,已經舉辦過不少活動,但是至今沒有一項正名活動涉及台灣「建國」正名的層次。

我了解這個「正名制憲座談會」的前提是,我們現在還沒有「名符其實」的「國名」(所以需要正名),也還沒有「質符其實」的「憲法」(所以需要制憲)。可是,我們認為沒有正當「國名」和「憲法」的同時,我們卻面對著一個苦守「中華民國」國名,堅行「中華民國」憲法體制的反動「中華民國」國策。這一個國家已經在我們面前行之有年。在這種情況下,我很難想像,我們這個名叫「正名制憲」的座談會,如何先做國家正名,然後來制定一部新憲法來配合,順利產生一個不叫「中華民國」的新國家 。基於這個「正名制憲」的前提,我不認為我們的「正名」,可達到和緬甸 1948 年建國後,1989 年把國名從 Socialist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Burma 正名成 Republic of the Union of Myanmar 那樣,有「國家正名」的意義。。

台灣至今正名運動的上限

爲了不想讓大家誤會我是在否定「正名」的意義,我要再一次解釋我對「正名」的正面看法。就像我在上次引用高永謨著《台灣正名 100》那一本書的文字,他認為:台灣的「正名」運動,應用在政治實務上,一、「能強化人民正確的國家認同」;二、「能使人民產生新的文化思維」;三、「展現國民意識的願景」;四、根據以上三點,人民能拚發真情,共同表達「建立一個真正國家」的強烈意願。我認為以上四點,是台灣「正名」活動意義的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一個政府,而「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另一個政府。一來,「中華民國」政府,在國共內戰轉戰落腳台灣後,一直不想脫胎換骨建立國家,只願「保持現狀」,繼續和「中國」掛鉤;二來,為著有效安撫異議人士的訴求,政府對台灣「正名運動」應付的手段是,設法把「正名」活動控制在「非國家正名」的層次。百般刁難,讓人民忙於奔命,把面對所有一般政治事務正名的困難,誤解成國家正名層次的困難。近例是,由日本永山英樹諸愛台人士發起,奮鬥多年的「東奧正名」,以及配合此運動由海內外愛台台灣社會政運團體爲「2018 台北世大運」聯合發起的「台灣正名由台北開始」,延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台灣大選舉辦的「東京奧運正名台灣」第 13 案,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對這些國際運動賽事的正名,都公開阻擾。台灣人民對此在國際上有見光度的正名,大多誤以為是在從事建國層次的「國家正名」,把在這歧途上的失敗,誤認為是國家正名功虧一簣。「中華民國」正名成「台灣國」,其實從未發生,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國家,不可能正名成「台灣國」。

「中華民國」為什麼不是一個國家?

我不認為「台灣是一個國家,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讓我用幾點日常事例來說明:

一、「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是「中華民國」自己示意的,不是其他任何人說的(這就像蔡英文沒有博士論文,是蔡英文自己示意的,不是其他任何人說的)。

假如「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的話,二十年來,2001 年 12 月在台北舉行的亞洲盃女子足球賽期間,觀眾為何被禁止攜帶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入場爲「中華隊」加油 ,2008 年中國官員陳雲林來台灣,為什麼馬英九會在自己的國土上取締、損毀自己國家的國旗(下圖)?


2008 年中國官員陳雲林來台灣,台北警察取締、毀損路上民眾的青天白日旗。圖/ 擷自民視網路影片

二、聯合國 2758 決議案:
聯合國大會 2758 決議案,只有 210 幾個字,全文如下:


聯合國大會 2758 決議案全文。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此決議案,說得再清楚不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時決議把過去非法佔據聯合國「中國」席位的「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國際上已經沒有「中華民國」這一個國家。


自1971 年 10 月 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的聯合國中國席位一直是「CHINA」。圖/擷自網路,王泰澤提供

自1971 年 10 月 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的聯合國中國席位一直是「CHINA」。圖/擷自民視網路影片



三、2018 年公投東京奧運正名台灣

2018 年,正名公投的條文是:「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爲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 2020 年東京奧運?」

先說 1981年的「洛桑協議」:「為了讓台灣選手可以順利參加國際奧會各項比賽,『中華民國』奧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在1981年共同簽署一項協議,內容規定『台灣隊』的名稱要改為 Chinese Taipei(中華台北)、旗幟為五環梅花會旗替代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歌曲只能播放國旗歌。」

1981 年以前,楊傳廣、紀政奧運時代,和台灣少棒稱雄全世界時代,「台灣隊」就是「台灣隊」。那年以後,「台灣」更名為「中華台北」,那是國民黨聯共經營,決不是台灣隊自己發起,向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申請改名。假如「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2018 年「東奧正名」公投,從「中華台北」改回「台灣」,只是同一層次的逆向正名,有何不可?台灣的政府不但不主動鼓勵,卻反而主動阻擾。更好笑的是,連主動申請把「中華台北」改為「中華民國」都不敢。你說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嗎?我說不是。

我在會中,提出二項建議:

一、我建議我們要舉行辯論會,辯論「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國家。正方:由執政、在野黨各派一人。反方我建議江永芳和許慶雄教授。

二、我也建議,我們的座談會名稱,要把「建國」加入「正名制憲」。因為大家都同意「建國」是目標,要認真思考,討論,表決。不要只想「正名別人」,必要的話,也要「正名自己」。

追記

會員同意座談會的終極目標是建國。座談會後隔天,江文基會長即宣佈座談會的名稱,將改成「正名制憲建國」座談會。在此同時,也接到座談會內黃聖峰先生、會外林青昭女士,皆依國際法、憲法角度同意,分別主張座談會的名稱順序應該是「建國正名制憲」或「建國、正確國名之後是『制憲』」。因為座談會是一般討論,終極目標是建國,不是針對某一特定項目正名(如國際賽事參賽隊名),我們明顯以「建國」為目標的座談會,名稱定為「建國正名制憲」才確實可以「名正言順」。

結語

建國不是彼歹聽 Kian-kok m-si hiah phain thian

2020.08.27 寫於美國 Cincinnati, Oh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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