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為香港言論自由奏輓歌

北京殺氣騰騰,黎智英安危難料,《壹傳媒》前途未卜,香港言論自由烏雲蔽日,港版國安法果然厲害!

香港警方8月10日以違反港版國安法為由,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指控他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壹傳媒》高層及黎智英的兩個兒子也被逮捕。株連甚廣,罪及子女,極不尋常。黎智英被捕40小時後,以50萬港元暫獲保釋,5千萬港元資產則遭凍結。本案為國安法施行後最大規模逮捕行動,黎智英極可能被送往中國判處重刑,身家安危備受關注。

同一天,200位制服員警進入香港《壹傳媒》總部搜查,在未出示搜索票、律師不在場情況下,歷經6小時查扣,範圍涵蓋新聞部門和總編辦公室,翻箱倒櫃,帶走30餘箱包含新聞素材在內的證物。記者被迫中斷工作,離開辦公室接受調查,填具相關個資及工作概況,嚴重侵害新聞自由,為幾十年來從未見過的打擊傳媒惡行,遭到香港及國際社會強烈譴責。

言論自由敲喪鐘

拘捕黎智英及搜索媒體總部,看似個別事件,實則一體兩面。《壹傳媒》被視為言論自由的風向標,卻是北京及港府的眼中釘。北京老早定性黎智英為亂港頭號要犯,處心積慮要將他繩之以法。《壹傳媒》則被認為是黎智英對抗北京及港府的基地和軍火庫,將難逃被整肅命運。香港言論自由的最後堡壘,能否挺過暴風雨摧折,情勢極不樂觀。

北京傳聲筒、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壹傳媒》並非普通傳媒機構,而是有明顯政治立場的組織。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及高層辦公室、搜查涉違國安法的檔案及證據,是政府向政治組織行使執法權,而非政府處理新聞機構;不存在警方向傳媒機構搜查,更非侵犯新聞自由。北京喉舌《環球時報》定調搜索《壹傳媒》為「政治搏鬥」,是敵我之間的鬥爭,顯示北京欲置《壹傳媒》於死地,心意已決。

香港曾經是亞洲新聞自由的典範,97主權移交之後,新聞自由大開倒車。去年反送中運動爆發後,主要報紙淪為保皇黨,絕大部分媒體已被收編,喪失第四權監督功能。粗暴鎮壓《壹傳媒》,既可震懾專業媒體人,對獨立網路媒體也將發揮寒蟬效應。香港記協認為,國安法比預期更為嚴苛,對傳媒機構以及新聞工作者構成極大挑戰。自我審查情況將比以往更為嚴重,「香港的新聞自由已到危急存亡之秋」。

不僅如此,香港警務處還擅自限制採訪自由,規定公民記者只能在封鎖線外採訪,警方另安排「可信媒體」進入封鎖線內採訪。至於什麼是「可信媒體」?警務處說,要看媒體過去是否持平報導,且無參與報導以外活動,不會阻礙警務人員工作等,全憑港警自由心證,決定媒體採訪權利;一些具批判精神的獨立媒體,甚至公營電台、國際通訊社,可能因為「不聽話」被限縮採訪。行政力干預第四權,敲響言論自由的喪鐘。


2020.8.10數以百計的警員同時到壹傳媒及蘋果日報位於將軍澳的辦事處搜查。圖/擷自立場新聞臉書
現代版焚書坑儒

相較於媒體被迫害獲得國際同情與聲援,香港校園教學自由正遭遇空前浩劫,卻未受到應有的關注。現代版的焚書坑儒悲劇,正在校園悄悄上演,扼殺下一代香港人的思考與想像。

浸會大學講師邵家臻不久前收到校方來信,猛然驚覺自己被解職。邵家臻同時也是立法會議員,在浸會大學社工系任教11年,風評甚佳。去年,他因參與2014年公民抗命佔領中環運動,以「煽惑公眾妨擾罪」 被捕入獄。獲釋後,他被校方免職,顯然是「政治迫害」。

2014年占中運動發起人之一、法學教授戴耀廷去年被捕入獄,罪名也是煽惑公眾,最近被香港大學解聘。外界認為,戴耀廷的免職是該學術自由消亡的指標,但中聯辦及香港左報則發表勝利宣言,表示此類學者在年輕人中間傳播毒素,解聘是正義之舉。

一位老師在網上發表反對暴警言論,受到教育當局警告並被免職。陸續有老師收到警告,面臨被終止合同的威脅。一位老師允許學生在音樂考試中演唱抗議歌曲,合同被終止。校園進入戒嚴狀態,教學自由飽受威脅。

香港和北京官員批評香港教師「煽動」反華情緒,鼓勵學生反對政府當局,指責他們應為去年大規模反政府抗議活動負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反華勢力已滲透到校園中,揚言要在校園推行國安法,讓教育回到正軌。國安法規定政府應加強對學校監控,保安局長李家超說,「當局將清除『壞蘋果』來拯救學子免受荼毒」。

教育局還要求學校審查圖書館書籍,公共圖書館撤下親民主派人士的著作。教育局禁止學生唱抗議歌、張貼政治標語或組成人鏈。學生對國歌不尊重,可以報警。學校不配合調查政治立場有問題的教師,校長可能被撤職。教師不敢隨便說實話,學術自由遭窒息。

黎智英恐被送中

香港親中媒體報導 ,黎智英涉嫌資助一個專門遊說外國機構來制裁、封鎖香港的團體,觸犯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是羅織罪名,也是共產黨慣用的手法。黎智英強調,他「從未支持港獨」,也「沒給過相關活動一毛錢」。

根據國安法,請求境外機構對香港進行制裁,罪行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不採用陪審團制度,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案件涉及外國勢力介入情況複雜,可由北京駐香港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照媒體所透露拘捕理由,黎智英被移送中國判處重刑的機率極大。

黎智英認為,目前不會被送到中國審訊,但不排除日後有這種可能性。對中國司法制度相當了解的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認為,黎智英可能被送到中國受審,北京正觀察輿論風向,再依情勢發展,決定哪些人被送到中國審判。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表聲明,指黎智英是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代表人物,必須依法嚴懲。聲明提到黎智英涉及的罪行,包括長期「逢中必反」;投靠外國、境外勢力,充當政治代理人,對中國進行分裂、顛覆、破壞;告「洋狀」、要求制裁;向反中亂港和「港獨」分子提供資金等,簡直是罪大惡極。

北京殺氣騰騰,官媒、左報潑婦罵街,黎智英安危難料,《壹傳媒》前途未卜,香港言論自由烏雲蔽日,港版國安法果然厲害!
※本文轉載自《民誌》9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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