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拒絕被PUSH AROUND

歲末回顧,本年1月4日自由時報以大標題刊載一則新聞,內容是有鄭女士申請街頭藝人執照,被台北市府文化局刁難拒發,她不服而提行政訴訟,結果是台北高等法院做出裁示,闡明政府無權任意干涉人民合法權益,判決鄭女士勝訴,也等於給文化局好好上了一堂公民課。

上述這一事件並非重大新聞,但法院裁決卻具有莊嚴意義,以極有力論據指明政府官僚大小公務員,不能以牧民心態任意擺佈人民,堪稱是在鞏固人權道路上又一里程碑。

而更重要的是,該項法院裁決無形中也是在提醒,甚至是鼓勵人民可以放膽拒絕接受政府不合理約制管束,無懼於為保障自身權益而挺身反制。這一醒悟恐正是國人所欠缺,以致儘管政權一再政黨輪替時藍時綠,大小公務員心態作風仍無太大改變,不合理甚至並無堅強法理依據,任意踐踏人民權益法令規章仍是處處可見。

往年在美國南方嚴重歧視黑人各州,雖云解放黑奴,種種不平等法規依然不動如山,中央政府無可奈何。喬治亞州法律明定黑人搭乘公車必須坐到後端,將前方座位讓給白人專用。黑人對之也只有乖乖接受「選擇順從」。

然而誰知時逢1956年,忽有一位年輕非裔女性派克斯(ROSA PARKS)硬是選擇向惡法挑戰,而坐到白人專屬的前排,結果當然是付出代價被捕判刑。

這一派克斯事件,當時雖未引發重大風波,却也赤裸裸曝露出南方黑人所受不公不義次等國民待遇,就喚醒全民良知,促進民權運動而言,也是一記警鐘一聲號角,不愧是小小里程碑。

但這一捍衛自身國民權益,拒絕向不合理法令不合理約束低頭精神,不幸正是多數國人所缺乏。原因就在,應是「民不與官爭」認知深植人心,人皆認為和官爭也爭不出什麼結果。

數年前有村婦採摘錄邊兩株波斯菊,而被上銬問罪,也有卡拉OK女老闆因涉及音帶版權罪嫌,被當作現行犯上銬伺候。兩案後雖被判無罪或輕判,但也未聞兩位善良婦女為所受過當對待,採取反制討回公道行動。兩人未曾請出民代陪同開記者會聲討警方,更未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討國賠。

國人當然不能責怪這兩人何以如此懦弱逆來順受。但從這一案例,也可看出台灣人民對抗官府捍衛權益精神,確是去派克斯小姐遠矣。不知上述反抗官僚聲訴成功案例,能否在此方面產生些許激勵作用?

對抗官府捍衛庶權益

國人欠缺對抗官府捍衛權益精神意志,另一原因恐是眾多以爭取民主自由自任之士,似只知重視政治性議題,如廢除刑法一百條等等,而對廣大庶民日常所受不合理粗暴對待則似很冷漠。若說得刻薄一些,是否菁英只關心菁英,庶民被擺佈踐踏關我甚事?

採摘波斯菊村婦,卡拉OK女老闆被執法過當,甚至根本不當上銬伺候,可有任一位所謂人權鬥士,出而為她們鳴不平,或鼓舞指點她們採取行動討公道?

媽媽嘴咖啡店職員下毒迷昏客戶殺害,法院居然判決因是執行業務中行兇,所以咖啡店老闆也應連帶償付民事賠償。此案目前似尚仍在纏鬥中尚未定讞,但可見有人權律師出而為孤立無助,小蝦米遇上大鯨魚的咖啡店老闆提供法律支援?可有強大社會輿論指斥判決之荒謬?

社會知名人士真是要注意到,廣大庶民的權益尊嚴,也應和政治活耀份子的權益尊嚴同樣被重視。昨天你不關心村婦和卡拉OK女老闆被上銬,明天你自己也可能因事被上銬。

英文有一句PUSH AROUND,意思是任意擺佈欺凌。抗拒反制官僚大小公務員的擺佈欺凌,應是全民一致共識和共同努力目標。惟其有此共識,台灣也稱得上是人權立國。

拒絕被PUSH AROUND,鄭女士的案例,應是一聲響亮號角。


作者指出,非裔女性派克斯(ROSA PARKS)硬是選擇向惡法挑戰,而坐到白人專屬的前排,結果付出代價被捕判刑。也因此喚醒全民良知,對促進民權運動而言,也是一記警鐘一聲號角,不愧是小小里程碑。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