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ECFA的命運不是蔡、習說了算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是一個過渡到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過渡性協議;它是一份意願書,向對方表達願意誠意談判以期將來簽署一份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ECFA簽署的時候有一份附件叫做「貨品貿易早收清單」,裡面列出雙方願意在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之前,立即先給對方的關稅優惠。這份早收清單中,台灣列出267類進口商品,中國列出539項進口商品,願意在簽署ECFA之後三年內進口關稅降為零。

一份完整的「自由貿易協定」至少包括貨物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爭端解決機制,甚至包含雙方國民勞動者互流的規定。這些都是ECFA之後、在簽署自由貿協定之前必須完成的談判。太陽花學運使這些談判完全停擺,之後民進黨執政政,政治氛圍使台、中雙方都談不下去。

WTO 對 ECFA 的通融與限制

在經貿範疇內,台、中雙方都是獨立的個體,雙方要如何決定與處理自由貿易協定的討論與進展,理論上只是台、中各自與雙方的共同的問題,與其他國家的所謂第三者無涉。不過,(這個「不過」很重要),雙方都是世界貿易組織 (WTO) 的會員,除非退出WTO,否則雙方都必須遵守WTO的相關限制與規定。WTO有幾個主要的原則,其中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歧視」,也就是對所有其他會員不能有差別待遇。譬如說,會員國必須對其他會員國課以相同的進口關稅。但是為了遷就現實(WTO美其名為促進自由貿易),這個不歧視政策明文准許某些例外,其中一個例外就是: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會員國之間,可以互相課以比較低的進口稅率。根據世貿組織裡三個最重要的協議之一的「關稅與貿易總協議」(GATT)第24條第五段(Article XXIV:5):假如合乎某些條件,簽有自由貿易協定、包括簽有自由貿易區過度性協定,如ECFA,其參與國之間得互相課以較低關稅。所謂某些條件至少包括GATT第24條第五段c款(Article XXIV:5c)所說的:任何過渡性協議必須包括在「合理期間」內完成自由貿易區的計畫與時程。

十年限期有明文規定

所以,ECFA早收清單裡的關稅減免項目與稅率,是基於雙方在「合理期間」內完成自由貿易區的成立才可繼續,否則就構成對其他會員國關稅歧視的事實。問題是:什麼是「合理期間」?對於這一點,WTO有對「GATT 1994第24條解釋的了解」(Understanding 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Article XXIV of the GATT 1994)並告知會員,其中說:

在第24條5 (c)所說的「合理期間」除非特例才能超過十年。假如會員認為十年時間不夠充分,他們必須向貨物貿易委員會(Council for Trade in Goods)提供充分解釋,說明需要更長時間的原因。

蔡政府不會主動說明

以現實的政治氛圍,包括台灣人民對於中國經濟統戰、先經後統的排斥與恐懼,除非任何一方政權發生變化,否則台、中「自由貿易協定」,在三、五年內確定是談不下去了。

ECFA早收清單中的關稅稅率於2011年1月1日開始執行,到2021年1月1日正好滿十年,假如台、中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不下去,那麼ECFA早收清單中的商品關稅又會何去何從呢?這是很多企業界人士所關心的問題,有很多人埋怨為何雙方政府都不表態?這種埋怨情有可原,但是基本上是因為不了解ECFA早收清單、自由貿易協定和WTO不歧視原則三者之間的關係。

假如雙方政府都有意繼續自由貿易區的談判,那麼兩國政府當然也會樂意的公開、包括向WTO、說明,所以WTO方面不會是問題,ECFA早收清單的差別優惠稅率也會繼續。可是在目前繼續談判的可能性渺茫之下,蔡政府根本不可能出面說明。假如蔡政府出面說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不會繼續,那麼除了正面的更為得罪中國,也等於直接宣示ECFA行將失效,放棄中國在ECFA中給台灣的五百多項優惠關稅,等於「主動」得罪台灣的ECFA受益者;對內、對外都是吃力不討好。


作者認為ECFA的壽終正寢對台灣經濟的發展、穩定與安全是正面的。示意圖/ECFA網站,Pixabay,民報合成
蔡政府的選項與ECFA的死亡

那麼2021年1月1日以後ECFA 早收清單商品的關稅稅率會是如何處理與發展呢?筆者預測,2021年一開始蔡政府對中國來台的商品還是會用ECFA早收清單上的稅率。但是遲早有一天,會有台灣企業會從中國以外的第三國進口早收清單上的商品,並且要求比照與中國商品相同的待遇,即零關稅。面對這種情況,蔡政府有三個選項。

第一,給第三國與中國的相同的ECFA稅率,即零稅率。這最簡單、最快,得罪中國與既得利益較少,關稅損失有限,經濟效率也獲得提升。

第二,廢除ECFA稅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在內,都用同樣的高稅率。在以上這兩種選擇中,中國商品都不再得到優惠,ECFA事實上將不復存在。

第三,對中國的商品仍給ECFA稅率,對其他國家則仍採較高稅率。假如蔡政府做這種決定、而且利益影響巨大,則受影響的第三國可能循WTO爭端解決機制,將台灣對該國的關稅歧視告上WTO。不論台灣是否出席答辯,台、中之間自由貿易區談不下去的事實,當然導致自由貿易區談判失敗的認定與ECFA的死亡。此一選項的最後結果與第一種一樣,但是顯得迂迴費時。不過,不能排除蔡政府為了不得罪中國、給中國面子,採用這一選項。

第一與第三選項最後都會導致更開放、更多元與更競爭的進口市場;其中之一應會是蔡政府的選擇。另一方面,台商出口到中國的市場受到壓縮的結果,必將加速出口市場與供應鏈多元化、降低對中國的依賴。整體而論,ECFA的壽終正寢對台灣經濟的發展、穩定與安全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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