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抗經濟脅迫 歐盟同意採取報復措施

歐盟已同意對那些向歐盟成員國施加不當經濟壓力,逼迫改變其政策的國家進行報復。(圖:EU網站)
歐盟已同意對那些向歐盟成員國施加不當經濟壓力,逼迫改變其政策的國家進行報復。(圖:EU網站)


路透社報導,歐盟已經同意對那些向歐盟成員國施加不當經濟壓力,逼迫改變其政策的國家進行報復,例如歐盟指控中國對立陶宛施加貿易限制。

歐洲議會議員和歐盟理事會官員在今天(28日)稍早,就「反經濟脅迫工具」(ACI)達成一項臨時協議。

這項臨時協議的目的在應對地緣政治緊張對貿易的溢出效應。歐盟成員國曾指控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和中國政府將貿易作為政治工具。

最近一個明顯的案例與中國對立陶宛的貿易限制有關。立陶宛去年允許台灣在維爾紐斯(Vilnius)設台灣代表處,歐盟表示,隨後北京對立陶宛的出口實施封鎖,並向企業施壓,要求企業在出口到中國時,必須將立陶宛產品從供應鏈中移除。

歐盟正持續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就此問題向中國提出申訴,但世貿組織的案件通常需要花上1年多的時間才可望解決。不過,北京表示,歐盟指控中國針對立陶宛採取貿易限制,「純屬捏造」。

根據「反經濟脅迫工具」,對於第三國的經濟措施是否構成脅迫,將由歐盟各國政府投票決定。

如果被控構成經濟脅迫的國家與歐盟協商失敗,歐盟可能會施加限制,例如提高進口關稅或限制參與歐盟公開招標的機會。整個過程將花費長達1年時間,不過,報復威脅的目的是希望達到威懾作用。

「反經濟脅迫工具」的立法作業預計於2023年下半年生效,將適用於新的經濟脅迫案例,而不是涉及立陶宛的現有案例。

不過,一些歐盟國家對「反經濟脅迫工具」抱持疑慮,擔心這項工具可能衍生保護主義與引爆貿易戰爭。

原始連結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聚焦綠色與數位科技 歐盟強化與美中競爭
CSIS:中國經濟脅迫反效果 卻是低風險「治國工具」
歐盟主席:盼與中國公平競爭而非經濟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