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警員拍桌怒嗆 嘉義市副議長蘇澤峰判刑5月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1日電)無黨籍嘉義市副議長蘇澤峰去年12月對警員拍桌怒嗆,嘉義地檢署以妨害公務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5時依妨害公務罪判蘇澤峰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蘇澤峰稍早接受電訪時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不便表示意見。

檢方起訴書指出,蘇澤峰與張姓、王姓男子等人有金錢糾紛,張男等人去年12月到蘇澤峰的服務處拉白布條抗議,嘉義市北鎮派出所將張男等人以違反社維法帶回,蘇澤峰結束餐會後得知,便與友人及支持者到北鎮派出所找張男等人理論。

蘇澤峰在偵查庭上否認妨害公務犯行,僅坦承當時有在北鎮派出所值班台旁小桌子,及出言「幹啥」、「怎樣」等,但當天是張姓男子帶人到他的服務處辱罵他家人及鬧事,他在派出所看到張男,才會對張男拍桌子及對張說出此話,並非針對在場警察人員。

法官傳喚證人和檢視監視器等證據,認為蘇澤峰身為副議長,卻未以身作則,率民眾到警局對公務員施以強暴脅迫,判有期徒刑5個月。

另外蘇澤峰涉及以不實買賣價金向鹿草鄉農會超貸,嘉義地檢署以詐欺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指出,該案仍在審理中。(編輯:謝雅竹)109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