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3年11意外 教部:危險路段可提縣市道安會報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高雄市一名國中教師1日擔任導護工作時遭撞命危,引起關注。教育部今天說,近3年學校導護工作人員發生11件交通意外,建議危險路段可提報縣市道安會報,請交通、警政單位協助。

高雄市一名國中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時,遭一輛闖紅燈的汽車撞飛,一度腦出血命危,引發各界關注。包括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都發出新聞稿,希望政府檢討學校導護制度。

根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處理中心資訊網統計,自民國108年1月到今年12月1日,學校導護志工、教師、警衛等執行導護工作,發生交通意外事件共11件、13人,其中導護教師為1件、1人。

教育部今天傍晚以文字回應中央社記者指出,學校周邊通學環境,如果有危險路段、路口需協助改善,可由學校提報縣市道安會報研商,請交通、警政單位協助,維護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與道路順暢。

至於全教產、全教總主張,教師沒有執法權,導護工作應由交警、義交協助,讓教師回歸教室,教育部未明確回應,而是重申學校可依照所在環境區域特性,彈性規劃由家長、志工、警衛、教師組成學校導護人力,在學校門口、周邊執行導護工作。

教育部表示,學校編組成立的導護志工隊,要提供安全知能訓練課程。另外,學校也可推行校區周邊「安全服務站」等措施,並結合警察、義交的專業協助,共同維護學生上學、放學安全。(編輯:管中維)11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