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隨團人員生計補貼 觀光局放寬認定

【記者謝政儒綜合報導】交通部觀光局今日表示,已修正發布「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並溯自109年4月16日起,放寬認定「有實際執業維生」條件為導遊與領隊人員8團或40天(原為8團且40天),以及隨團服務人員40團或80天(原為40團且80天)、申請補貼日起3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原為申請補貼日前未任職旅行業),證明文件亦簡化為旅行社出具之帶團證明或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原為帶團行程表及旅行業責任保險單),以期文件簡化,避免申請繁瑣,達到加速審查及撥款,提供即時性保障。 觀光局指出,交通部林部長亦指示觀光局簡化並加速核撥各項觀光產業紓困補助款,除增加審查人力外,亦於週末假日全力加班審查已受理案件,以儘速撥款。有關觀光產業紓困方案各項要點、申請表格及詢問窗口,旅行業者可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觀光產業紓困、復甦與振興方案」專區查詢下載。 (自立晚報20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