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檜溪自辦重劃圖利建商兩億?陳學聖:桃市府避重就輕 保護幕後藏鏡人

【綜合報導】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陳學聖與競選總幹事孫大千,24日於立法院召開「小檜溪自辦重劃圖利建商兩億?桃市府避重就輕  保護幕後藏鏡人」記者會,抨擊桃市府地政局魚目混珠、避重就輕,圖利建商至少兩億土石方處理費用不說,市府大玩文字遊戲意圖保護幕後藏鏡人。

陳學聖表示,按「公共工程及公有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辦理土石方交換利用之適用對象為公共工程,土石方之供需雙方必須互為公共工程,而小檜溪自辦市地重劃為民間工程,回填用之剩餘土石方來自民間建築工程,已經明顯違反營建剩餘土石方交換利用作業要點。

 

再者,105年12月12日桃市府建築管理處函文地政局,指示市地重劃工程之剩餘土石方回填計畫依據「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20條規定自行審查,然該條文規範亦為公共工程,小檜溪自辦重劃為民間工程,市府張冠李戴,明顯違法,何來依法行政?

 

孫大千表示,「桃園市桃園區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顧名思義就是自辦重劃工程,市府為何將該自辦重劃工程定位為「公共工程」,其所為何據?目的為何?桃園市議員楊朝偉在105年4月19日質詢地政局長時,地政局長也親口說小檜溪自辦重劃是民間工程,現在改口豈不是自行打臉,自圓其說。

 

另外,市府地政局將重劃工程定義為辦理都市計畫所規劃之「公共設施」,但陳學聖團隊從頭到尾只質疑營建剩餘土石方,與排水溝、道路等公共設施何干,根本就是移花接木、轉移焦點,混淆視聽。

 

市府辯稱「規劃設計經過審查核定後就可以比照公共工程」,那經審核的民間工程不都變成公共工程?更離譜的是市府強調「由市府各工程主管機關依程序辦理驗收、接管養護,性質上仍然適用公共工程的規定」,但在政府電子採購網,都沒有關於土石方回填、監造工程的公開招標紀錄。

 

孫大千表示,小檜溪重劃並非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依「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五條之規定亦不得設置收容處理場所,市府卻硬將小檜溪重劃區視作「經政府核准收受營建剩餘土石方之場所」,分明就是護航業者,將不合法說成合法。

 

若「工地合法申報開工」其所產生的營建剩餘土石方就是市府所稱的「合法來源」,為何大多侷限與麗寶建設集團相關的13處建築工地剩餘之土石方。

孫大千指出,該案涉及的利益至少兩億,眾所周知麗寶建設董事長吳寶田與鄭文燦關係匪淺,吳寶田一方面擔任重劃會理事長,一方面又擔任建設公司董事長,承辦單位是否受人指使或施壓,放水圖利建商,疑點重重。上週團隊就質疑重劃會與建商之關係,要求市府說明,但地政局在聲明稿中卻閉口不談。

 

陳學聖表示,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區整合30多年,鄭文燦上任沒有多久,立即拍板定案,競選團隊只能竭盡所能的將所追查到的資料公諸於世,讓證據說話,除吳寶田之外,相信還有很多政要參與其中,呼籲檢調單位盡快追查,也會選擇在必要時刻進行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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