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淚求法官 將凶手判死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3歲女童小燈泡命案,高院更一審24日最後審理庭,小燈泡媽媽王婉諭當庭淚崩,她說為了避免凶手再犯、讓其他小孩平安長大,希望法官將凶手王景玉判死。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結明年1月21日宣判。這是立場偏向挺廢死的王女,首次以媽媽的心情公開請求判死。

傷痛回憶 相關證據不忍看

本案發生在2016年3月28日,王男在北市內湖當街狂砍小燈泡23刀致死,一審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去年小燈泡爸爸到高院出庭時,期盼王男判死,但高院認定王殺人受思覺失調症影響,減刑後判處無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遭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昨進行最後審理程序,法官當庭提示切割小燈泡頭顱的剁刀等相關證據,坐在凶手對面的王婉諭,不忍看著這些令她傷痛的回憶,低著頭眼淚不斷掉下,讓前來旁聽的高中生們也偷偷跟著哭。

王則透過律師表達意見,律師主張他因精神疾病沒有能力接受審判,且依兩公約思覺失調症患者不得判死刑,仍主張讓王判處無期,且在執行前接受監護宣告進行治療。

不只恨意 更擔憂悲劇重演

蒞庭檢察官則說,榮總、台大和心理師都認為王再犯可能性高,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25年後仍可能假釋,到時侯社會要再承擔隨機殺人的風險嗎?王婉諭辯結後哭著說,希望法官將凶手判處死刑。她的律師補充表示,「今天是平安夜,原本小燈泡媽媽一家人該是全家快樂團聚慶祝,卻因為王的行為,家裡永遠少了一個人」

律師說,王婉諭坐在法庭內,痛徹心扉地看著司法程序提示證物、看著大家討論一個殺害她孩子的凶手有多弱勢,這對一個媽媽來說是何等痛苦。請求判死的原因,並不是單純出於憤怒及恨意,是對於其他小孩可能受到危險的擔憂,憂心無法保護其他小孩。

王女的律師指出,王景玉倘若未能有妥善的處遇,如果有一天回歸社會,那可能是全民要承受的風險,是不是小燈泡媽媽一家的悲劇,在其他人身上重演呢?懇請法官考量家屬的擔憂,迫不得已,請求合議庭從重量刑,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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