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愛邊看電視滑手機 跨螢行為3年成長3倍

就愛邊看電視滑手機 跨螢行為3年成長3倍

上班一邊盯電腦、一邊看手機即時訊息;下班回家一邊看電視、一邊玩手機,不分男女老少滑手機、看電視、盯電腦的跨螢行為相當普遍。逾5成的人最喜愛看電視的同時,用手機即時通訊軟體聊天、或瀏覽社群網站;其次,有4成的男性習慣邊看電視、用手機玩遊戲,2成6的女性則是熱衷逛購物網站。 資策會創研所公布2016年下半年消費者使用數位裝置調查報告,超過9成擁有智慧型手機,個人平均擁有高達3.6個數位裝置,逾7成4的消費者習慣一邊看電視、一邊滑手機。而邊看電視邊滑手機的比例較2015年高出1倍以上,甚至是2014年的3倍之多;邊看電腦、邊滑手機也高達近5成,超出2014年的比例3倍以上。 創研所表示,進一步比較男女生「邊看電視、邊使用電腦」的行為差異,男女生首選「瀏覽社群網站」、男性占6成6、女性為5成6,其次男生和女生使用即時通訊軟體聊天的比率相當、接近5成。 另外,同時看電視、邊使用行動裝置,有超過5成的男女使用者愛用即時通訊軟體聊天或瀏覽社群網站;其次,男性消費者以玩遊戲比率較高,女性消費者以逛購物網站為主,但相較於使用行動裝置,有超過2成的女生更愛用電腦逛購物網站;用行動裝置瀏覽新聞的比例,男女不約而同排名第三,男性占3成2、女性為2成4。 創研所指出,台灣消費者擁有多種載具,對於事物的專注力也容易分散,業者在選擇訊息傳達或廣告置入方式時,宜考量消費者所使用的裝置個別宣傳,以達到差異化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