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修正 外勞滿3年免出境

就服法修正 外勞滿3年免出境

中國時報【林思慧、曾薏蘋、楊孟立、邱琮皓╱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外勞在台工作期滿3年需強制出境的規定,雇主可直接續聘,減少勞力空窗期,外勞也無需再繳交仲介費。新制上路後,每年約1.4萬名外勞受惠。 綠中評委批:亡黨條例 然而,具民進黨中評委身分的鴻運人力仲介公司董事長林寶興昨寫了一封信給民進黨立委,痛批通過此案,無疑是民進黨的「亡黨條例」,並指提案修法的同黨立委林淑芬和吳玉琴,「現在黨被這兩個立委搞到我都擔心會倒」。 不過,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說,中評委的個人意見,黨中央沒有評論;樂見並肯定立法院三讀通過就服法修正案。行政院長林全在臉書貼文表示,政府會善待離鄉背井的移工,做好配套貫徹國會修法的美意。 勞動部表示,將研擬相關配套辦法,包括增訂外勞請假返鄉辦法,雇主不能拒絕外勞請假返鄉,同時提供本國籍勞工進入家庭照顧,以解決家事外勞請假返鄉的空窗期。 改善移工遭剝削問題 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勞在台工作每3年一期,每滿3年應出國一日後,才能再入境工作,最長期限為12年,而外籍家庭看護工則可延長到14年。 提案的民進黨吳玉琴表示,這項規定原是為了避免來台工作的外國人藉由長期居留,有變相移民的可能。 但後來《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及定居專章後,就服法中有關「強制出國一日」規定已沒必要,應該刪除。 吳玉琴指出,移工每入境一次,就被仲介剝削一筆仲介費。美國歷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屢次明確指責台灣政府未盡力改善移工遭受剝削問題,導致我國政府長期背負國際罵名。 減少空窗期 勞雇雙贏 勞動部指出,修法前每年須出境的外勞粗估1萬4000人,而國外仲介費及規費則每的國家不同,印尼總計約新台幣5萬到5萬4000元,越南則高達12萬元;很多移工都是借錢才能來台灣。 吳玉琴說,修法後,預估將大幅減低移工的債務負擔、「不告而別」,以及勞資爭議事件,最重要的是雇主在人力運用上將更具彈性,堪稱勞雇雙贏。 仲介業反彈:勞團扭曲 另一位提案立委林淑芬坦承得罪了一大群跨國界的仲介業者,甚至還在半夜接到騷擾電話,她不改初衷曾在委員會發表「不自殺聲明」。 法案昨三讀通過後,林淑芬在臉書上表示:「堅持是一條人少又荊棘的路,經常感到孤獨又挫折。但慢慢慢慢,總該可以看到曙光吧!」 但是經營人力仲介的林寶興說,身為民進黨中評委,有責任向黨反映實情,立委要怎麼修法沒關係,但應先取得共識,勞團故意扭曲實況,修法過後,影響最大的是國外仲介,以後可能不介紹工人來台。